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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十二五”减排形势严峻 七举措应对

   2015-03-20 中国金融信息网  1960
核心提示: 南宁1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环保厅通报2014年广西污染减排情况。数据显示,虽然广西已全面完成2014年度污染减排目标,但目前距离“十二五”结束只剩不足一年时间,完成“十二五”减排任务依然严峻。

南宁1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环保厅通报2014年广西污染减排情况。数据显示,虽然广西已全面完成2014年度污染减排目标,但目前距离“十二五”结束只剩不足一年时间,完成“十二五”减排任务依然严峻。有关部门提出“七项举措”冲刺,确保完成任务。

——2014年度四项减排指标全面完成

据介绍,2014年广西染减排目标任务是化学需氧量、氨氮和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比2013年下降1.5%、2.0%和8.0%,二氧化硫排放量与2013年持平。经环保部初步核定,广西2014年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比2013年下降2.03%、2.12%、1.13%和12.28%,四项指标均完成。其中氮氧化物削减幅度居全国前列。

2014年广西重点减排工作成效显著。

一是火电和水泥行业氮氧化物排放量实现大幅削减。2014年,通过对火电和水泥行业实施氮氧化物排放总量预算管理,实现了氮氧化物排放量的大幅削减。火电行业氮氧化物排放量净削减5.7万吨,水泥行业氮氧化物排放量净削减0.3万吨。

二是农业源减排取得明显成效。全区2014年规模化畜禽养殖减排计划项目1758项,实际完成1847项,获环境保护部认定1400项。

三是机动车减排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2014年广西淘汰黄标车和老旧机动车14.45万辆,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10万辆目标任务,机动车减排氮氧化物1.4万吨。

——“十二五”污染减排形势依然严峻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保厅副厅长蹇兴超介绍,2015年是“十二五”收官之年,截至2014年,广西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分别完成“十二五”任务的103%、71%、233%和22%,即氨氮和氮氧化物尚有29%和78%的减排任务需要在今年完成。由于城镇污水处理建设严重滞后,氨氮减排形势更为严峻,突出表现在以下方面。

新增量居高不下。广西氨氮排放量组成中,工业、生活源(城镇人口)和农业分别占到了10%、58%和32%。“十二五”以来,广西每年新增城镇人口70万-100万,以2014年新增城镇人口72万计,仅生活源就新增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1.76万吨和2182吨,而2014年通过新增污水处理量所形成的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减排量仅为1.29万吨和2342吨,生活源化学需氧量净增0.47万吨,氨氮仅削减160吨(仅下降0.3%,年度任务下降2%)。

农业源氨氮减排空间下降。2014年广西农业源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比2013年净减6094吨,氨氮排放量比2013年净削减1035吨,弥补了生活源减排的不足。然而2015年广西农业氨氮减排的空间已极其有限。

部分设区市氨氮减排严重滞后,生活污水处理项目负荷率、收集率、处理率三低现象突出。截至2014年底,梧州、钦州、百色、河池、来宾氨氮排放量比“十二五”控制目标分别超出了177%、125%、128%、141%和127%。

氮氧化物减排形势不容乐观,尽管2014年实现了大幅削减,但由于前三年欠账太多,氮氧化物四年累计仅完成“十二五”任务的22%,如果2015年出现严重干旱火力发电量猛增的情况,广西氮氧化物减排同样存在完不成任务的风险。

——全面冲刺力争完成“十二五”污染减排目标

自治区环保厅厅长檀庆瑞说,广西环保部门正从7个方面全面冲刺,力争完成“十二五”污染减排目标。

一是全面完成责任书项目。2015年列入责任书项目共15项,加上去年的未完成1项,共计16项,分布在钦州、南宁、来宾、贵港、贺州、柳州、崇左和北海等8个市。这些项目要力争在9月底前完成,12月底前必须全部完成。

二是全面完成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今年环保部门将联合住建部门,督促各市制订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专项行动方案,在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建设和改造的同时,加快市县建成区内河截污,将生活污水尽快输入城市污水管网,提高污水厂的处理负荷,发挥污水处理设施的减排效益。

三是完成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项目。会同水产畜牧部门进一步深挖农业减排潜力,督促指导各市细化治理方案,按照国家减排核查核算要求,在9月前完成年度减排项目并完善减排档案。

四是继续实施氮氧化物总量控制措施。确保火电和水泥企业脱硝设施稳定高效运行,发挥减排效益。

五是全面完成落后产能淘汰并做实增量。今年继续推进各市全面落实国家下达的淘汰老旧机动车、燃煤小锅炉及落后产能任务,同时督促各市做实城镇新增人口和高耗能、高污染产品产量,特别是水泥熟料和纸浆造纸数据,杜绝污染物新增量虚高。

六是强化污染减排日常监管。今年将加强对减排重点项目的督查,特别是重点责任书项目、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配套管网建设及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项目,将对各市县和重点企业减排进展情况定期进行通报,并在主流媒体上公布。

七是严格问责。对减排工作严重滞后,影响污染减排目标完成的市县和企业提出预警并报请自治区党委、政府按照国务院和自治区相关文件对市县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按照一票否决制,直接取消优秀模范城市、十佳县和优秀企业评比资格,并将企业提交银行监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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