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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需求侧试点城市可制定尖峰电价

   2015-04-10 经济日报2640
核心提示: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今日表示,将在前期电力需求侧管理城市综合试点和需求响应试点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电力需求侧管理城市综合试点,以更加市场化的方式保障电力供需平衡。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今日表示,将在前期电力需求侧管理城市综合试点和需求响应试点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电力需求侧管理城市综合试点,以更加市场化的方式保障电力供需平衡。

“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有利于削减或转移高峰用电负荷,化解多年来反复出现的高峰电力短缺问题,并节约大量电源电网投资。”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分析说,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将提升电力应急保障能力,保障电力供需平衡和生产生活秩序。

与此同时,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还能消纳可再生能源发电,推动智能电网的应用和发展,提升用能管理、企业管理乃至社会管理水平。

国家发展改革委明确,试点城市及所在省份将以更加市场化的方式保障电力供需平衡。据介绍,为吸引用户主动减少高峰用电负荷并自愿参与需求响应,试点城市及所在省份可以制定、完善尖峰电价或季节电价;在2015年夏季、冬季用电高峰以及供应紧张时实施需求响应,相应减少的负荷计入临时性减少高峰电力负荷。

同时,试点城市及所在省份的试点资金除可支持项目实施、平台建设和能力建设外,还可支持PPP融资、建设和运行维护,以及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的升级改造和运行维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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