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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环保系统 34家环评机构限期脱钩

   2015-04-17 南方日报2020
核心提示: 63家建设项目环评机构和22名环评工程师分别作出了取消资质、缩减评价范围、限期整改、通报批评等相应处理——3月,环保部发布《关于部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和人员处理意见的通报》,可谓打响了今年整肃环评服务市场的第一炮。

山雨欲来风满楼。自上月中央巡视组通报环评“红顶中介”等乱象以来,环保部在22天内连发6项新规封堵环评黑洞。环境影响评价这个本来在公众印象中专业生僻的词汇霎时变成了环保热点。 连串的改革措施让人们期盼,通过规范环评服务市场、深化环评审批改革,让环评真正成为从建设项目源头防止污染产生的第一道防线。在建设项目众多的广东,环评市场的现状如何,环评制度改革又将有何作为?记者近日采访了广东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

曝光

省内两环评机构被通报批评

63家建设项目环评机构和22名环评工程师分别作出了取消资质、缩减评价范围、限期整改、通报批评等相应处理——3月,环保部发布《关于部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和人员处理意见的通报》,可谓打响了今年整肃环评服务市场的第一炮。

通报显示,63家被处理的环评机构,分别涉及从业行为不规范、工作质量较差、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数量达不到要求、隐瞒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情况等问题。

当中,广东敦诚环保科技责任有限公司、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两家省内的环评机构名列其中。

广东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介绍,2014年10月,受环保部委托,环保部评估中心组织广东省环保厅和广州市环保局对广东敦诚环保科技责任有限公司申请资质事宜进行现场检查,发现个别环评工程师不属该单位人员,因此不予批准资质。

环保部则通报称,该公司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申请中,隐瞒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情况、提供虚假申请材料,将某市供水管理处工作人员申报为本公司环境影响评价专职技术人员。不予批准资质申请,依法对其再次申请资质予以一年限制期,并对相关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予以通报批评。

通报中提到的另一家省内机构——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存在的问题则是广东省环保厅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的。“该公司编制的《深圳XXXX分布式能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质量较差,存在通报中提到的问题:遗漏部分环境敏感点,对项目周边规划的敏感点情况调查不清,水环境状况描述错误,工程分析中的烟气量及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源强计算错误。因此环保部给予通报批评。”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说。

记者查阅发现,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此前也曾被福建、广西、广州等环保部门通报批评或限期整改。该公司官网显示,其由隶属于广州市环保局的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在2003年改制而成。

广东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说,对此,省环保厅配合环保部对存在问题进行了调查,并要求其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开展环评工作。环保部则指出,通报中存在违规行为的机构和人员,将纳入“黑名单”,记入诚信体系。

监管

环评考核打分每月公布

除了环评报告质量参差不齐,环评机构乱象也引起了中央的重视。中央第三巡视组在对环保部专项巡视情况的反馈意见中明确指出,“环评技术服务市场‘红顶中介’现象突出,容易产生利益冲突和不当利益输送。”要求“限期完成环评机构脱钩改制,规范环评技术服务市场”。

上月底,环保部发布《全国环保系统环评机构脱钩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全国环保系统环评机构将分三批,在2016年年底前全部脱钩或退出建设项目环评技术服务市场,环保部直属单位的8家机构今年率先完成。办公地点位于广州的环保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是上述8家机构之一。

广东省环保系统环评机构脱钩又将如何推进?

广东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广东省环保系统事业单位环评机构共34家。按照环保部脱钩改制方案要求,须在2016年6月30日前完成环评机构脱钩改制工作。省环保厅正在做方案贯彻推进。

据记者了解,包括省级环保系统的广东省环科院、广东省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校,以及省内各地市的环科院原有的环评业务均在上述“脱钩”的范围。当中一些单位此前已经成立环评公司,“脱钩”则需要将环评技术人员与原单位解除编制或劳动关系。

“我省环评市场较为开放,这34家从数量上仅占广东省环评机构的一部分。”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省环保厅通过不断完善环评机构管理制度,加强环评机构监督管理,提高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质量,环评机构从业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

据悉,广东省明确规定各级环保部门不得设置市场准入条件进行备案,充分放开环评市场;通过诚信信息平台采集和公布在广东省从业环评机构的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营造公平、公正、开放的环评市场秩序。总体上,广东省环评市场较为开放,目前注册地在广东省的环评机构共75家,外来广东省从事环评业务的机构百余家,环评市场和从业秩序得到了进一步规范。

广东省环保厅表示,近年来,广东不断强化环评单位管理,制定出台了《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考核管理办法》和《广东省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信用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及时在“广东环保”网上公布环评机构、从业人员的相关信息,每月发布省环保厅审批项目环评文件的考核打分,规范环评机构的从业行为。

去年6月,省环保厅发布2013年度广东省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考核情况的通报,对18家存在问题较为突出的环评机构分别作出限期整改三个月和通报批评的处理。处理意见已报告环保部,作为相关环评机构资质管理的依据。

广东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说,考核对象也从以前仅注重环评机构转变为向环评机构和从业人员双重管理;考核方式从仅由评估专家组考核转变为审批部门、评估机构和建设单位三方共同考核。

审批

两年下放32类项目省级审批

一方面对环评机构严加整顿,另一方面,为推进简政放权,上级环保部门也在逐渐下放环评审批权限。

今年3月16日,环保部发布2015年第17号公告,将火电站、热电站、炼铁炼钢、有色冶炼、国家高速公路、汽车、大型主题公园等项目环评审批权下放至省级环保部门。

这已不是环保部首次“放权”,2013年11月,将分布式燃气发电项目、扩建民用机场等25类项目环评审批权下放至省级环保部门。

此次下放的环评审批权,可能涉及大型项目与环境敏感项目,如何在环评中协调地方经济发展与环保的关系?

广东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表示,省环保厅将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做好国家下放的相关项目的环评工作。充分发挥环境保护宏观调控作用,在区域上,守住红线,在行业上,守住总量,在准入上,守住门槛,实施从严从紧的重点行业和区域环境准入政策,依法依规做好相关项目环评审批;在审批过程中,加大环评信息公开,特别是公众关注、环境敏感的项目,要及早公布信息,早做沟通。

广东省环保厅介绍,将积极研究修订《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名录》,及时调整环评文件审批权限,优化省、市、县环保部门的分级审批权限。根据环保部2015年第17号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实施,即3月16日开始这类项目环评文件可报省级环保部门审批。

据了解,去年,全省185个项目通过环评避让了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区域,从源头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今年,省环保厅在全省环保局长会议中提出,要继续优化环评审批服务。对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新兴产业和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开辟环评“绿色通道”。对符合环保规划、产业政策和环评准入要求的重点项目,主动服务,加快审批。进一步加强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提前介入,联合评审,及时指导项目优化线位调整,尽量避绕环境敏感区域。

此外,广东省还将严格实施主体功能区配套政策和差别化环保准入政策,加强项目准入管理。

对于此次环保部下放审批权的项目,根据省发改委与省环保厅去年颁布的《关于实施差别化环保准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珠三角将严控高污染高能耗项目,不再新建、扩建炼化、炼钢炼铁、水泥熟料、有色冶炼等项目,也禁止新建燃煤燃油火电机组;对于环境容量相对充裕的粤东西北,《意见》则提出优化发展装备制造等传统优势产业和石化钢铁产业,支持石化产业向下游产业链延伸。

■观察

脱钩后应保持

环评机构队伍素质

红顶中介“脱帽”拉开环评改革序幕。但记者了解到,业内对脱钩能否真正让环评远离黑幕也有不同的声音。有业内人士认为,一方面,机构脱钩之后,人与人之间的私下关系仍然存在。另一方面,编制内的环评机构技术人员,许多是环评技术领域的骨干与核心力量,脱离编制有可能造成环评服务领域的人才流失,对环评质量造成影响。

记者从《方案》中看到,各级环保系统下设事业单位要与环评业务脱钩,有几种方式,一种是取消环评业务,二是可以分包给其他有资质的社会企业,三是也可由单位职工以自然人出资成立的企业来搞环评。脱钩后,直属单位及其所属企业的在编和聘用人员,一律不得作为环评专职技术人员参与建设项目环评技术服务工作,不得在环评机构参股,愿意继续专职从事建设项目环评技术服务工作的,必须与直属单位及其所属企业解除人事劳动关系。

广东省环保厅表示,将认真贯彻落实环保部相关要求,切实做好我省事业单位环评机构体制改革的各项工作。

对于脱钩后如何保持环评机构队伍的素质问题,省环保厅表示,环保部即将颁布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将赋予地方环保部门责令限期整改等监管权限,我省将按照新办法的管理权限和要求加强对在本地区开展业务的环评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对环评文件编制质量较差的环评机构和环评工程师提出整改要求,并向环保部提出处理建议。

环保部环评司司长程立峰则表示,各级环保主管部门及相关直属单位在环评机构脱钩过程中,将充分尊重职工去留意愿,切实保障其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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