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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可再生能源发电成绩惊人 目标是能源独立

   2012-08-14 中国节能网2320
核心提示:一年前,德国总统克里斯蒂安·武尔夫签署了有关联邦政府“能源改革理念”的长期战略,同时制定了“从2023年起,完全放弃核能及在近11年内关闭所有核电站”的规划。经过这一战略规划的实施,至今,德国全部电力需求的1 4已均由可再生能源生产。
一年前,德国总统克里斯蒂安·武尔夫签署了有关联邦政府“能源改革理念”的长期战略,同时制定了“从2023年起,完全放弃核能及在近11年内关闭所有核电站”的规划。经过这一战略规划的实施,至今,德国全部电力需求的1/4已均由可再生能源生产。同时,德国不仅决定了放弃核电站,而且更远景的打算是今后放弃使用煤炭、石油和天然气等常规化石燃料能源。

积极推行可再生能源战略

德国政府有关“能源改革理念”的长期战略,早在2010年就已得到批准。其中就包括“2050年前将向可再生能源过渡”的规划。德国此举不仅使其将在这方面成为全球的先驱,而且将使欧盟其他国家也仿效自己为榜样。因为欧盟的能源政策在许多方面有赖于德国能源改革的成功或失败,如果德国成功的话,俄罗斯可能将随时间推移而失掉欧洲这一最大的石油和天然气销售市场。

现在,德国为推进能源改革已建起一个包括除发电站、附加输电线路和能源储集库之外的新能源基础设施。德国政府还考虑将提高建筑物的能源使用效率,并要使城市交通运输从使用化石可燃能源,转变为使用由可再生能源得到的电力。

德国当局的计划确实是雄心勃勃的。如果按2010年资料,考虑到德国初级能源只有9.4%是由可再生能源得到的,那么,化石燃料能源在其能源结构中就占了很大一部分:其中,石油占33.3%;天然气占21.9%;煤炭占12.2%,褐煤占10.8%。核能原来在德国的作用也不大,在其能源结构中占10.9%。

如果只谈德国生产的电力,那么,其来源的百分比就略有不同。如,2010年,在德国电力生产平衡中,使用可再生能源生产的电力占17%,煤炭生产电力占42%,核能生产的电力占22%,天然气生产的电力占13%。

同时,能源独立也是德国能源改革的重要目标。现在,德国几乎所有主要化石能源均依靠进口,因此,全面实施能源改革,可使德国人摆脱对进口化石燃料能源原料来源的依赖,而且首先是对俄罗斯石油和天然气的依赖。

此外,德国能源改革规划还从实现减排目标、保护环境、确保能源供应可靠可行等多方面综合考虑,已决定在下述两方面的主要远景目标:

1.温室气体排放。以1990年为基准,到2020年,德国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将减少40%,到2030年,将减少55%,到2040年,将减少70%,到2050年,将减少 80%~95%。

2.发展可再生能源。到2050年,可再生能源将成为德国的主要能源来源。可再生能源占能源最终消费比率,到2020年为18%,到2030年为30%,2040年为45%,2050年为60%;可再生能源发电将占全部电力消费比率,到2020年为35%,2030年为50%,2040年为65%,2050年为80%。

德国能源改革成绩惊人

德国实施能源改革的速度比预计的要快。原来德国总计12座核电站安装了17台核反应堆。2011年3月,日本福岛核电站灾难后,德国8座核电站马上停止了工作,其中,7座最老的核电站已决定不再使用。而停止使用核电站带来的用电缺口,主要是通过减少向邻国的电力出口来补偿的。

2012年夏天,德国安装了用可再生能源生产能源的反应堆。德国联邦能源和水力经济学会已经对外宣布了这一信息。2012年上半年,德国用可再生能源生产的电力已占到国家全部能源的25%以上。其中,大部分是由风力发电得到的,占总能源产量的9.2%。德国风能学会认为,从经济学观点看来,风能是最优质的生态净化能源,并呼吁各联邦州政府在建设风电站时给予支持。

今后生物质能源将在德国可再生能源中居第二位(占能源总产量的5.7%)。太阳能将居第三位。而近半年来,太阳能在德国能源结构中所占的比例增长了1倍。同时,德国还打算2022年前,关闭最后的几座核电站。预计,在近20~25年间,由可再生能源得到的能源在德国整个能源结构中所占的比例将达到近50%。

提高能源使用效率 发展绿色经济

德国联邦政府推出的“2050年前向可再生能源过渡的规划”,其目的实际还是要使德国在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和绿色经济方面走在世界最前列。该规划规定:至2050年,德国在能源供应和使用等各方面要实现的长期和阶段性目标,并提出了相关行动计划和主要措施。

德国的能源战略对我国有着积极的参考意义:首先,德国能源规划是绿色经济时代经济大国能源战略的全面探索,值得后工业化国家借鉴和学习。尤其是德国在制定能源改革的长期规划和战略时,充分考虑到了国家经济发展的背景、方向和目标。其次,德国能源规划中的技术创新和技术管理值得我国追踪和借鉴。再次,德国能源规划提到要培育绿色能源、提高能源使用效率技术的国际市场并促进产品、技术国际贸易交流,以及要将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延伸至国外等,所有这些都将会为德国和其他国家经贸关系注入新内容。因此,加强和促进中德能源产品、技术国际经贸,对中德双方都具有重要意义。

此外,我国由国家能源局会同国家能源委员会成员单位组织编制的《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送审稿)已上报国务院待审,参照上述德国能源改革规划,可能是有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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