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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整顿 青岛三百家环保违建5月底前完成整改

   2015-04-26 青岛财经网2110
核心提示: 近日,青岛市环保局印发《关于加快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快我市环境违规建设项目的清理整顿工作。

近日,青岛市环保局印发《关于加快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快我市环境违规建设项目的清理整顿工作。目前,全市环境违规建设项目清理的整改阶段已接近尾声,清查出的313家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将于5月底前完成整改。

时间紧迫 部分区市整改任务重

据了解,由于距要求整改完成的时间只有一个月,部分区市整改任务比较重。根据前期的排查,313家环保违规建设项目中,市南区1家、市北区2家、李沧区44家、崂山区12家、城阳区22家、高新区11家、黄岛区69家、即墨市51家、胶州市22家、平度市40家、莱西市39家。

市环保局将定期调度清理工作进度,对进展缓慢的区市进行调研,及时了解进展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要求其分类进行处理,该关停的项目必须关停,该整改的项目必须立即整改。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落后产能、落后工艺,或者存在严重的环境污染隐患、不符合补办手续的建设项目,在依法处罚的同时,报告政府要求关停取缔;对无环境污染隐患、符合补办手续的建设项目,可规范后限期补办环保手续,纳入正常环境监管。

今年,清理整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已列入省政府的重点工作,下半年,省政府将对各地清理整顿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青岛市各区市将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继续深入排查环保违规建设项目,督促企业申报情况,组织有关部门实地调查核实,及时补充违规建设项目清理台账,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抓好落实。对于情节严重的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将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分类处理 新建违规项目面临严罚

根据通知要求,清理整顿违规建设项目,要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兼顾政府、社会、企业各方合理诉求的要求,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履职、力求多赢。结合实际,对清查出的违规建设项目实行分类处理。

第一类是关停取缔。对于属于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淘汰类建设项目和落后产能项目;选址位于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胶州湾保护范围内及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其他建设项目;城市建成区和热力管网覆盖范围内,2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必要的应急、调峰供热锅炉除外),茶浴炉,重油、渣油锅炉以及直接燃用生物质锅炉。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按规定应当进入工业园区或产业聚集区而未进入、且污染严重的化工、印染、皮革鞣制、电镀及其他涉及重金属排放的项目;经整改后污染物排放仍严重超标或造成周边区域严重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的建设项目以及涉及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存在重大环境风险隐患且无法整改的建设项目,进行关停取缔。

第二类是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类。对于符合产业政策、已投产,污染物超标排放的建设项目,其中,水污染物超标30%以上、大气污染物超标50%以上的,实施停产整治;水污染物超标30%以下、大气污染物超标50%以下的,进行限产治理;符合产业政策,存在重大环境风险隐患能够通过整改达到要求的建设项目以及现行产业政策出台前已建成投产,经升级改造后能够符合现行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的建设项目,责令其停产或限产整治,达到整改要求后按程序完善环保手续。

另外,对于2015年1月1日前已建成或已开工建设的项目,符合产业政策,且污染治理设施配套、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的,对其依法处罚违法行为后,可以予以补办环评审批手续。其中,对土地、规划等手续不齐备的建设项目,经当地区(市)政府同意,可以予以补办;对城市建成区、热力管网和燃气管网覆盖范围外,20蒸吨/小时以下的小型燃煤锅炉,可以限期改造燃用清洁能源、洁净煤或成型生物质燃料供热。对2015年1月1日以后新产生的违规建设项目,严格按照新《环境保护法》进行处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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