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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水环境治理目标 “水十条”开启万亿治水市

   2015-05-05 中国活性炭网 3050
核心提示: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涉及的工业水污染治理,城镇水污染治理、农业污染治理、港口水环境治理、饮用水、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环境监管等方面,预计到2020年,完成“水十条”相应目标需投入资金约4至5万亿,需各级地方政府投入约1.5万亿元。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涉及的工业水污染治理,城镇水污染治理、农业污染治理、港口水环境治理、饮用水、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环境监管等方面,预计到2020年,完成“水十条”相应目标需投入资金约4至5万亿,需各级地方政府投入约1.5万亿元。

日前从国务院获悉,国务院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计划提出到2020年,全国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污染严重水体较大幅度减少,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地下水超采得到严格控制,地下水污染加剧趋势得到初步遏制,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稳中趋好,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水生态环境状况有所好转。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从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着力节约保护水资源、强化科技支撑、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严格环境执法监管、切实加强水环境管理、全力保障水生态环境安全、明确和落实各方责任、强化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十个方面开展防治行动。

计划提出水治理目标,到2020年,全国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污染严重水体较大幅度减少,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地下水超采得到严格控制,地下水污染加剧趋势得到初步遏制,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稳中趋好,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水生态环境状况有所好转。到2030年,力争全国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水生态系统功能初步恢复。到本世纪中叶,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计划也进一步明确了主要指标,到2020年,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辽河等七大重点流域水质优良比例总体达到70%以上,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控制在10%以内,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高于93%,全国地下水质量极差的比例控制在15%左右,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达到70%左右。京津冀区域丧失使用功能的水体断面比例下降15个百分点左右,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力争消除丧失使用功能的水体。到2030年,全国七大重点流域水质优良比例总体达到75%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总体得到消除,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为95%左右。

计划强调全面控制污染源,专项整治十大重点行业。制定造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行业专项治理方案,实施清洁化改造。新建、改建、扩建上述行业建设项目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其中还重点提到了城镇生活污染治理,指出建成区水体水质达不到地表水Ⅳ类标准的城市,新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要执行一级A排放标准。按照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要求,到2020年,全国所有县城和重点镇具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县城、城市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85%、95%左右。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提前一年完成,同时表示全面加强管网建设。

计划还强调了节约保护水资源,主要从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两方面着手。到2020年,全国用水总量控制在6700亿立方米以内,全国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3年分别下降35%、30%以上。同时要抓好工业节水、城镇节水和农业节水。

分析人士表示,《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出台,水处理行业将迎来黄金(1187.40,0.60, 0.05%)发展期:水污染治理已成地方环保治理的重头戏,预计总投资达2万亿,水处理行业将迎来大发展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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