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前期听证,我市决定从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同时,调整六安城区供水价格。
我市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基本水价分为三级。第一级水量基数为每户每月用水量20立方米及以下,基本水价由现行1.18元/立方米调至1.28元/立方米;第二级水量基数为每户每月用水量20-30立方米(含),基本水价为1.92元/立方米;第三级水量基数为每户每月用水量30立方米以上,基本水价为4.48元/立方米。
尚未安装一户一表的居民用户和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用户,基本水价由1.18元/立方米调整到1.38元/立方米。而居民生活用水量将以一个年度为计量周期,月度滚存使用。每户用水人口超过3人的,每增加1人,各级用水量相应调增5立方米。新装“一户一表”居民用户,实际用水不满一年的,以安装当月至年底时间为一个计量周期,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对于低保户用水费用,阶梯水价也有相应的照顾。生活用水量在第一级水量基数内的基本水价每立方米0.90元,用水量超过第一级基数的,超过部分按阶梯价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