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起 《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施行
会计网讯 5月12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15]161号),为促进能源节约,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护和改善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十八届三中全会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具体要求,制定了《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自5月12日起施行。
附件:《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