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中国节能网

山西为污染源监测数据设立“门槛”

   2015-07-03 新华社2230
核心提示:记者从山西省环保厅获悉,山西省近日出台2015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其中对国控污染源的监督性监测和自行监测的公布率提出最低“门槛”要求。

记者从山西省环保厅获悉,山西省近日出台2015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其中对国控污染源的监督性监测和自行监测的公布率提出最低“门槛”要求。

据悉,企业污染数据有监督性监测数据和自行监测数据两种,前者由环保部门监测,作为对企业超标排污的处罚依据;后者由企业自行采集数据,并及时向公众公开。为加强对企业的监督,山西省减排计划要求认真开展国控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每季度监督性监测结果公布率不得低于95%;企业需落实国控污染源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自行监测完成率和公布率不得低于90%。

同时,山西省将进一步推动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健全污染源自动监控质量管理体系,完善第三方运营单位管理,强化数据核定、现场端核查和运营监管,保证在线监控系统正常运行。

 
 
更多>同类新闻
推荐图文
推荐新闻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我们宗旨  |  我们使命  |  我们愿景  |  组织机构  |  专家机构  |  机构分布  |  领导机构  |  管理团队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京ICP备05021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