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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出台建筑施工扬尘整治方案

   2015-07-07 平顶山新闻网1900
核心提示: 为扎实推进建筑施工和道路清扫等产生的城市扬尘治理工作,切实改善城市环境质量,近日平顶山市根据省、市人民政府蓝天工程有关要求印发《2015年度建筑施工扬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为扎实推进建筑施工和道路清扫等产生的城市扬尘治理工作,切实改善城市环境质量,近日平顶山市根据省、市人民政府蓝天工程有关要求印发《2015年度建筑施工扬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决定从7月1日起到8月26日,在平顶山市全面开展建筑施工扬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方案指出,此次集中整治工作是以改善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为目标,以推进绿色安全文明施工为抓手,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建设、谁负责,谁施工、谁负责,谁作业、谁负责”的原则,全面加强全市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使建筑施工现场绿色文明施工水平明显提高,渣土运输、绿化养护等全面落实扬尘防治措施。行政主管部门监管体系逐步完善,施工现场各项扬尘防治措施有效落实,施工扬尘在大气污染中的比重明显降低。9月30日前,市区建成区主、次干道机械清扫化率要在80%以上。9月30日前,市区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施工工地主要扬尘点要安装视频监控装置。

方案要求,建筑施工扬尘(含市政工程)施工现场设置全封闭围挡墙,在出入口设置拆除警示标志和扬尘治理公示栏,接受社会监督;现场出口设置车辆冲洗装置,车辆驶离工地前应对轮胎及车身实施有效清洗,不得带泥上路;施工现场道路、作业区、生活区地面硬化;施工中产生的物料堆、建筑垃圾采取遮盖、洒水或其他防尘措施;施工现场配备洒水车,对道路场区进行洒水降尘等;遇到重污染天气时全部或局部停止施工作业。

房屋拆迁工地在拆除、爆破过程中须向被拆除的部位洒水、喷雾降尘,粉尘较大时应边拆除边洒水,高空拆除作业时不得抛撒建筑垃圾;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暂时无法清运的应采取遮盖措施;遇到雾霾、大风、沙尘暴等极端天气时应停止拆迁作业,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强化各项防尘措施。

方案还指出,运送渣土、建筑垃圾及建筑物料的运输车辆采取密闭措施,达到密闭运输车辆改装要求,按规定时段和路线行驶,并安装GPS定位、行车记录仪及相应的监控设施;在车辆显著位置标明车辆所属运输单位名称;摆放运输许可标志;出入工地现场冲洗干净,不带泥水上路。车辆司机接受道路交通、扬尘控制等岗前教育。运输单位要建立车辆作业台账,详细记录车号、去向、密闭情况、出场清洗情况、进场时间、出场时间、渣土重量等作业信息,以备检查。预拌混凝土生产区域设置全封闭围挡墙,物料堆采取遮盖、室内存放等防尘措施;物料拌合作业时采取喷雾、遮挡、全封闭等降尘措施。

道路清扫保洁推行机械化清扫、冲洗和洒水作业保洁模式,城市主干道每天机扫2—3次,其他道路至少机扫1次;采用人工方式清扫的,应当符合市容环境卫生作业服务规范,避开上下班高峰期,大风、雾霾等重污染天气时应停止人工清扫作业。

城市绿化养护方面的整治要求是在城市建成区内主、次道路全部进行硬化和绿化,破损路面及时修复,防止出现破损及黄土裸露造成扬尘污染;进行绿化或栽植行道树时,48小时内不能完成栽植的,应当采取覆盖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余土及其他物料、垃圾应于当天清运完,当天不能清运的,应当进行遮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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