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环境监测中心站,进一步强化环境安全应急体系建设:
一是加强环境应急监测制度建设,提升应急监测的规范化水平。完善环境应急监测制度,细化应急监测工作的对象、职责与工作程序。加强应急监测能力的标准化建设,编制应急监测仪器设备的作业指导书,规范应急监测仪器的使用,保证应急监测数据的取得与认定均依据国家标准,以严格的规范为环境应急监测提供有效的制度保证。
二是做好应急监测预案的编制工作,定期开展应急监测演练。编制《青岛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预案》,做好全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源、出境河流断面的环境安全防控体系监测。加强市、区两级应急监测队伍的联动,每年有针对性的开展4-5次应急监测演练,在演练中不断提升应对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监测能力和水平。
三是建立应急监测值守制度,妥善处置各类环境风险事故。强化环境监测应急值守,制定应急监测值班表,配备环境监测的精干技术人员,做好24小时应急值班工作。对与应急监测有关设备、器材进行全面调试,保证监测设备处于良好工作状态,应急监测车辆车况良好,应急监测人员的通讯随时保持畅通,确保及时、快速做出反应。
四是加强环境应急监测信息公开,有效提升公共服务效能。整合应急监测信息公开的资源和渠道,在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监测数据进行汇总分析的基础上,准确判断污染物的种类、浓度和危害范围,将现场的环境情况及时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多种媒介向公众发布,消除公众对环境污染事故的恐慌,将环境事故对公众的影响降至最低。
青岛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在做好全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源、出境河流的断面安全防控体系监测的基础上,围绕环境安全的“预防、预警、应急”三方面工作,进一步强化环境安全应急监测体系建设,建立起覆盖突发环境事件全过程的应急监测体系,有效防范和化解各类环境风险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