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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把南宁打造成国家“海绵城市”的思考

   2015-07-09 广西日报 2120
核心提示: 获得国家“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是广西南宁市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生态宜居城市的开始,也是南宁城市建设发展的目标。

获得国家“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是广西南宁市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生态宜居城市的开始,也是南宁城市建设发展的目标。

建设“海绵城市”是反思传统城市建设对雨水处理思维的结果

南宁是典型的亚热带季风气候,夏天气温较高,降雨丰沛,雨水资源开发潜力巨大。长期以来,南宁市也同全国其他城市一样,随着城市的发展,城区面积的扩大,大量钢筋水泥建筑物拔地而起,地面硬化面积快速扩展,但城市建设对雨水的处理主要都是通过各种大型地下管网把雨水尽快排掉,致使城市生态领域逐步累积的矛盾和问题日渐严重。城市绿化面积减少,不渗水地面快速增加,城市地下水补给途径被阻断,地下水位难以回升,地表水和地下水质改善进展缓慢;每当暴雨时城市地面径流汇集速度增快,洪峰流量加大,感觉排水系统再大也不够用,常常造成城市排水系统超负荷,城市内涝常常发生,造成重大损失,大量宝贵雨水也白白流掉;暴雨对城市建筑物、路面、广场等的污染物进行冲刷,然后随暴雨倒灌进入城市排水系统,排入受纳水体,给城市生态造成污染;城市钢筋水泥建筑物的迅速增加,人口的聚集,碳排放增加,城市热岛效应、雾霾及空气污染日益严重,城市应对极端气候的能力普遍降低,给广大市民带来生命财产损失。城市所累积的这些生态问题,既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又影响了城市居民生产生活,降低了居民生活质量,给城市发展带来巨大阻碍。

对雨水处理采取以排为主的传统城市建设理念,实践证明这不利于城市生态文明建设,不利于城市的可持续发展。为此,人们不断地进行反思及探索实践,“海绵城市”就是不断反思及探索实践的结果。“海绵城市”建设强调对雨水的处理采取防、排、渗、蓄、滞、处理等多种措施有机结合,把对雨水处理主要依靠管网、泵站等设施快速排涝和末端集中控制为主的传统城市建设理念转到注重对天然河道、湖泊、坑塘、湿地等水系的保护修复,并充分利用城市绿地、花园、可渗透路面等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等,强调对雨水资源进行最大化利用,这既补充了城市地下水,又把初期的雨水径流的大径流量削减掉,减少城市洪涝灾害及雨水径流污染等,逐步缓解甚至解决对雨水以排为主的城市建设理念造成的城市生态环境问题,促进城市生态环境的不断改善,构建生态宜居城市,提升居民生活质量。

坚持一以贯之的城市建设理念,全力打造国家示范性“海绵城市”

南宁正在努力探索建设对雨水自然留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现正制定建设发展规划,争取在2020年以后建成面向东盟国家的“海绵城市”典范。这需要一以贯之的正确的城市建设理念。

建设国家示范性“海绵城市”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城市是人的城市,城市建设发展的一切都是为了更好地满足人的生存发展需要,促进人的更好发展,否则城市的任何建设发展都是没有意义的,也不可能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没有人民群众支持拥护的城市又怎么可能建设得好。城市生态文明建设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南宁减少“海绵城市”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正确处理好城市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充分利用城市每一寸土地都具备一定的雨洪调蓄、水源涵养、污水净化等功能,尽量减少对自然的干扰和损害,以维持原有的水文特征。城市建设要依托现有山水脉络、气象条件等,合理布局其空间结构,建设多层次的城市开放空间,如城市内河、自然绿色长廊、城市绿色公园等,以解决城镇化快速发展过程中,地表硬化带来的城市生态环境问题。城市建设要科学合理划定城市开发边界,对可能影响城市水生态的敏感区域限制开发,以低影响开发为重要手段,结合城市生态保护、土地利用、水系、绿地系统、市政基础设施、环境保护等,保护城市原有的河流湖泊、森林绿地等生态系统,维持一定比例的生态空间,提高“绿色”基础设施建设比例,最大限度地维持城市开发前的自然水文特征,实现青山常在、绿水长流,为更多生物特别是水生动植物提供栖息地,提高城市生物多样性,实现人与自然、土地利用、水环境、水循环的和谐共处。通过“海绵城市”建设,增加城市绿色空间,丰富城市景观,增强城市生态功能,减轻城市热岛效应,减少雾霾,降低城市洪涝损失,为广大民众大量游憩空间,让城市更加宜居,为民众生产生活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提升人民福祉,提高民众幸福指数,满足民众生活水平提高的需要,促进人更好地发展。

建设“海绵城市”须树立整体规划,立足长远、日积月累的建设理念。“海绵城市”建设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城市规划、供水、防洪、排涝、环境保护等多个方面,须把自然降水、地表水和地下水当作一个系统统筹考虑,并协调给水、排水各方面需求,把水资源及生态环境规划纳入城市发展战略规划,把城市建设与草地、林地、湿地、河湖、流域等作为一个整体系统来规划和实施。建设“海绵城市”是构建生态宜居城市,这是一个城市建设理念,日积月累建设发展的结构,而非一日之功,也非一人或一个单位所能为之的,须长远规划、日渐建设、全民参与,久久为之。建设“海绵城市”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思维,不断吸取国内外“海绵城市”建设的成功经验。

城市建设必须保护并不断提升城市“海绵体”的规模和质量。城市海绵体,包括河、湖、池塘等水系,也包括绿地、花园、可渗透路面这样的城市配套设施。因此,要最大限度地保护原有城市的河流、湖泊、湿地、坑塘、沟渠等不受开发活动影响,要综合运用物理、生物和生态等手段逐步恢复和修复受到开发破坏的河道、湖塘、沟渠、绿地、水体、湿地等的水文循环特征和生态功能,开发、改造城市社区建筑物、道路、绿化带、停车场、广场、公园等公共设施,提高撑死雨水渗透率,恢复蓄留雨水的生态功能。并在未来的城市建设中按照低影响开发模式进行建设开发,使城市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足够的弹性空间。坚持以城市建筑与小区、城市道路、绿地与广场、水系等建设为载体。以自然河流、生态廊道、道路框架构建布局合理、生态环保、结构完善的城乡空间结构,形成“廊道贯穿、组团布局”的田园城市总体空间形态,构建起层次清晰、架构分明、自然灵动的新型城市生态体系。从实际情况出发,充分考虑当地的水资源条件和防洪排涝、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要求,采用先进的理念、技术方法和手段,积极探索海绵城市建设模式和实现路径,提升城市“海绵体”的规模和质量。

引导“海绵城市”建设朝规模化、产业化发展。“海绵城市”建设公益性强,社会和生态效益显著,但经济效益相对较小,企业和投资者参与建设的积极性不高,需要政府鼓励和引导。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不断提高“海绵城市”建设的技术含量,降低建设成本,因地制宜地推广实用技术,逐步将城市雨洪资源综合利用工程规范化和标准化,提高利用效率和效益。加强学习和借鉴发达国家在建设海绵城市方面的成功经验,限制城市建设中过多地采用不透水路面和屋顶,强制在城市工程建设和开发建设项目中采取雨洪利用措施,制定强制和鼓励城市雨洪综合利用的政策法规,并通过税收、发行债券、补贴与贷款等手段来支持和鼓励城市雨洪综合利用工程技术研发、生产和使用,提高社会参与“海绵城市”建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促进城市雨洪资源综合利用呈现规模化、产业化发展趋势,降低发展成本及相应费用,提高城市投资效益,从而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作者系广西师范学院教授、南宁市签约理论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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