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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效初显形势依旧严峻 京津冀治污样本成功树立

   2015-07-13 检察日报2190
核心提示: 京津冀三地不断加大工作力度,严控新增产能,大力淘汰落后产能,积极化解过剩产能,不断强化专项执法,及时启动应急联动,广泛动员群众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成效逐步显现。

京津冀三地不断加大工作力度,严控新增产能,大力淘汰落后产能,积极化解过剩产能,不断强化专项执法,及时启动应急联动,广泛动员群众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成效逐步显现。至此,京津冀区域已经成为我国治污样本,对其他省市有着借鉴意义。

  成效初显形势依旧严峻 京津冀治污样本成功树立

全国人大环资委于今年3月下旬分赴河北、天津和北京,对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沈跃跃副委员长亲自带队,全国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王云龙、王庆喜担任调研组组长,全国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袁驷,全国人大环资委委员张兴凯、蒲长城、窦树华等参加调研。

三大区域的跟踪调研报告显示,空气质量在执法检查后均有所改观:京津冀区域2014年PM2.5年均浓度下降到93微克/立方米,比2013年下降12.3%;珠三角10个城市(区)2014年PM2.5年均浓度为42微克/立方米,较2013年下降10.6%。

当蓝天出现时,人们欢呼并关心,这样的空气质量能持续多久?当雾霾锁城时,人们心痛并追问,好空气离我们的生活有多远?

面对举国关切,2015年全国人大持续发力,在2013年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题调研和去年对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的基础上,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跟踪监督,充分发挥人大的监督职能,持续为中国大气污染防治“问诊把脉”、为空气质量改善追踪助力。

今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国务院关于研究处理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情况的反馈报告,进一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贯彻实施,并明确由全国人大环资委配合做好相关工作。现在,全国人大环资委对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三大区域的前期跟踪调研已结束,国务院的反馈报告也正在紧锣密鼓地准备中。

让我们紧跟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开展跟踪监督的脚步,去看看执法检查之后,法律的贯彻实施取得了哪些新进展和新成效,还面临哪些困难和问题,这些困难和问题正在从哪些方面进行攻克和应对。

对京津冀等重点区域开展跟踪监督

调研采用现场调研、随机抽查以及与基层人大代表和执法人员座谈相结合的方式,客观深入了解情况。坚持问题导向,对去年执法检查存在问题的企业进行“回头看”,跟踪督查整改落实情况。

据了解,此次跟踪监督突出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三大重点区域。全国人大环资委不仅对京津冀地区这一大气污染最严重的区域进行跟踪监督,而且还请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人大对本行政区域内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以全面了解几个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展。

防治初见成效形势依然严峻

以全国人大跟踪调研的京津冀地区为例,三地不断加大工作力度,严控新增产能,大力淘汰落后产能,积极化解过剩产能,不断强化专项执法,及时启动应急联动,广泛动员群众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成效逐步显现。北京通过完善地方立法,全方位、多角度加快推进首都大气污染治理,每月实施“大气专项执法周”,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曝光和处罚力度。天津今年推出大气污染治理具体措施,治理污染稳步推进,公开了燃煤电厂提标改造、全部淘汰黄标车等八条措施。河北针对执法检查组提出的意见,从“压能、减煤、控车、降尘、治企、增绿”等方面进一步加大大气污染治理力度,取得阶段性进展。但是,还要清醒认识到,京津冀地区大气污染问题仍比较突出。

据环保部发布的数据显示,去年全国重点区域和74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相对较差的前10个城市中,京津冀地区占8个。京津冀区域13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平均达标天数只有156天,比74个城市平均达标天数少了85天。

联防联控需进一步加强协同

全国人大环资委在京津冀的跟踪调研报告中指出,区域联防联控初见成效。在APEC期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各省市均作出了巨大贡献,充分发挥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的作用,有力保障了会议期间环境空气质量。

2013年9月,环保部等6部门联合发布《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之后,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山东等6省区市与环保部签订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协作机制初步建立,“责任共担、信息共享、协商统筹、联防联控”从纸面落实到治污一线。同年10月,我国第一个区域性环境气象中心——中国气象局京津冀环境气象预报预警中心成立,作为一个专门机构来负责京津冀及华北区域环境气象预报预警技术研究。

随着京津冀协同发展上升为重大国家战略,治理大气污染、构建美好生态环境成为三地的共同重任。截至目前,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已先后召开四次会议,一步步勾勒出协同治污“作战图”。在协作机制第四次会议上,明确了2015年京津冀联防联控的重点工作方案,将北京、天津以及河北省唐山、廊坊、保定、沧州6个城市划为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核心区,三地将在机动车污染、煤炭消费、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化解过剩产能、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港口及船舶污染等六大重点领域协同治污。

翻看方案,一项项目标硬碰硬,一条条举措实打实:到2015年底,京津冀区域内基本淘汰黄标车;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力争到2017年京津冀鲁削减燃煤8300万吨;核心区域内农村基本完成低硫优质煤替代劣质散煤;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秸秆综合利用率平均要达88%以上,北京力争100%综合利用;六省区市不得审批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产能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

然而,由于三地所处不同发展阶段,人财物力悬殊,属地管理权限约束又使得大气治理的资金没法放入一个盘子,对“协同”构成了不小的障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副院长柴发合等多位专家指出,大气污染已成为京津冀地区最关切的民生环境问题,应制定统一的区域环境规划。

环保执法敢碰硬要让守法变成新常态

不断细化地方性法规政策约束,而且环保执法变严格、敢碰硬,是全国人大此次在跟踪监督中发现的一大亮点。跟踪监督发现,除了国家层面出台“大气十条”、新环保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外,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近年来针对大气污染也纷纷出台了相关地方条例和政策,不断细化法律约束,并加强环保执法,保证了各地能够对污染大气的行为进行精确打击。

比如,2014年北京市人代会表决通过《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天津市今年3月1日开始实施《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同时还出台“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作为配套文件,使得每种情形应该如何处罚、罚款多少元有了明确依据。今年江苏省人代会通过了《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4年,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新制定的《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浙江也将加快《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修订工作,并争取今年年底出台。《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也已列入广东省立法规划。

在完善立法的同时,环保执法不再“过松、过软”、环境监管执法越来越严格。2014年,北京市环保局以露天刷漆作业污染大气环境的原因,再次向北京巴布科克·威尔科克斯有限公司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金额60万元。在此之前,北京市环保局就对该公司在厂区内大面积露天刷漆致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直排大气环境的违法排放行为开出了30万元的行政处罚单。而第二次处罚是根据《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中“加倍处罚,上不封顶”的原则,对该公司同一违法排放行为进行第二次处罚,处罚金额加倍。

据统计,去年环保部直接查办的约300件环境违法重点案件中,京津冀约占40%。北京市在去年的专项行动中,处罚金额达到1.05亿元,首次突破亿元大关,同比增长3倍。环保部组织华北督查中心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14个重点城市开展了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性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相关省级政府和地市政府反馈并向社会公开,引起地方政府高度重视,推动问题有效整改。

环保部原总工程师、中国工业环保促进会会长杨朝飞表示,环境污染中因违法而被处罚的企业,其违法原因是复杂多样的。处罚是必要的,但不能一罚了之。在查明原因后,有针对性地处理非常重要,处罚要着眼于问题解决。除违法处罚外,改善大气环境质量还有很多工作要做,比如开展环保教育培训、属于制度不完善的企业则应要求其完善环保管理制度;属于设备老化、资金不足的,要向其提供技术咨询服务,要帮助其联系有关部门解决资金问题或提供优惠政策等。

柴发合等专家则指出,推动环境污染治理,让百姓切实感受到环境质量的改善,还需要共同努力,在强化政府环保责任上下功夫,进一步细化和明确地方政府在环保上的法律责任,这样才能确保严格环保监管执法的持久性、常态化,杜绝疲软执法的死灰复燃、卷土重来,也才能让遵法守法变成新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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