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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防地方干预造假 上收环境监测事权

   2015-09-06 信息时报 3230
核心提示: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将适度上收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事权到环保部。这是官方文件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将适度上收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事权到环保部。这是官方文件中首次提出环境领域的事权上收,有专家认为其最大作用在于解决地方干预。

首提上收环保事权

记者从《方案》中了解到,各级环境保护部门主要承担生态环境质量监测、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环境执法监测、环境应急与预报预警等职能,环保部适度上收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事权,地方各级环境保护部门相应上交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事权。据介绍,这是在环境保护工作中首次正式出现事权上收中央。

落实好监测是实现环保的基础,但现实中,各级政府、企业、社会的环境监测事权划分不够清晰,存在责任落实不到位、监测数据受行政干预的现象。在数月前环保部的通报中,就有多宗测量探头被部分拔出、接导线篡改监测数据、干扰监测设备等伪造监测数据的违规行为,意味着监测的效果没有得到保证。

据环保部监测司司长罗毅介绍,环保部近日已经就国家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事宜与财政部达成一致。目前,环保部正在研究制定并争取下半年出台《国家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方案》,将明确未来三年内环境质量国控点监测事权上收“三步走”的具体操作方案,真正实现“国家考核、国家监测”。同时,环境保护部在资金保障方面出安排,25亿元中央集中排污费专项资金投入的重点之一就是保障监测事权上收工作。

监测全覆盖建立大数据

监测和监管素来是生态环保的重要支撑和手段。针对当前存在监测与监管的问题,环保部指出,二者结合并不紧密,且追究各级政府和企业相关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时支撑亦不足。

有专家表示,目前我国生态环境监测存在部门间环境监测网络规划布局不统一,技术规范、评价方法不统一,数据缺乏可比性。此外,国务院有关部门之间、地方之间以及地方与中央之间监测数据集成联网与共享不足,环境监测信息发布渠道不统一等问题,影响政府权威性和公信力。

《方案》提出,要充分利用生态环境监测结果考核问责政府环保责任落实情况,到2020年,全国生态环境监测网络要基本实现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生态状况监测全覆盖,各级各类监测数据系统互联共享,统一环境监测标准,建设大数据平台,统一发布环境监测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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