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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打造节能标准信息服务平台 反馈标准实施情况

   2015-09-15 齐鲁网2270
核心提示:9月15日讯 山东近日印发《关于贯彻国办发[2015]16号文件加强节能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今天,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省质监局副

9月15日讯 山东近日印发《关于贯彻国办发[2015]16号文件加强节能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今天,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省质监局副局长谷源强,省政府节能办主任赵旭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王守波对《实施意见》进行解读发布。

《意见》提出,将建设山东省节能标准信息服务平台,及时发布和更新国家、地方节能标准信息,提供节能标准下载服务,方便企业查询标准信息、反馈标准实施情况、提出标准的制修订及应用需求,提高节能标准信息化服务水平。

山东省在2004年,省经贸委等部门就组织制定了主要行业节能标准。2007年,按照省政府要求,成立了山东省能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进一步加强了节能标准制定修订和宣贯工作。先后制定节能地方标准200余项,其中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54项。

目前,国家已经出台93项能耗限额标准。自2013年起,我省开始对限额标准做系统的梳理,确定保留46项,并组织进行修订,进一步提升标准要求,制定严于国家能耗限额的地方标准。目前,修订工作正在稳步推进,已有部分标准修订完毕,并陆续发布。

山东将不断加强节能标准化工作。将强制性节能标准实施情况纳入各市政府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充分发挥节能监察机构作用,对高耗能行业开展节能监察,并对其生产企业实施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政策,对重点用能设备、工艺和工序的能耗状况、能源计量器具配备、能耗限额和能效限值标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强运行监测,运用科技手段实施监管,督促用能单位实施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和终端用能产品能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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