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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岛试点开征VOCs排污费 预计2016年初开始实质征收

   2015-09-22 中国环境报2780
核心提示: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和环境保护部近期联合印发了《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办法》,通过排污收费经济杠杆加强石化和包装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

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和环境保护部近期联合印发了《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办法》,通过排污收费经济杠杆加强石化和包装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管理。山东省青岛市作为计划单列市列入试点范围。

据了解,石化行业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共有12个源项,可以采取实测、物料衡算和模型计算等方法进行排放量计算。包装印刷行业可以采取物料衡算方法进行排放量计算。排污费征收实施按排放口征收,对每一排放口排放的所有挥发性有机物均征收排污费,征收标准将由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和环境保护部确定,预计2016年初可以进入实质征收阶段。

为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石化企业应开展LDAR(泄漏检测与修复)等污染治理工作,包装印刷行业应进行技术改造,选用水性油墨替代,建设挥发性有机物处理设施等措施。2016年1月1日即将实施的《大气污染防治法》要求,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无法密闭的,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违反规定的将被责令改正,处2万~20万元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

挥发性有机物是臭氧、PM2.5生成的重要前体物之一,对雾霾和光化学污染有重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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