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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美水库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试点项目建设

   2014-06-05 泉州晚报1270
核心提示:此前,山美水库参与由财政部、环保部组织的江河湖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竞争,从全国35个申报项目中脱颖而出,成功入选全国首批15个国家重点支持生态环保湖泊,是福建唯一入围湖泊。
打造全国良好湖泊生态环境典范

黄少萍部署山美水库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试点项目建设工作


本报讯 (记者 朱娟娟)日前,市委召开会议,听取山美水库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试点项目进展情况汇报,就下阶段工作进行部署。

市领导黄少萍、周银芳、翁祖根、陈灿辉参加会议。

此前,山美水库参与由财政部、环保部组织的江河湖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竞争,从全国35个申报项目中脱颖而出,成功入选全国首批15个国家重点支持生态环保湖泊,是福建唯一入围湖泊。作为泉州历年来争取国家补助资金最多的项目,目前山美水库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试点项目正在全面推进。

在认真听取项目进展情况汇报后,市委书记、山美水库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黄少萍指出,山美水库是泉州的“生命库”,关系到我市600万人口的用水安全。建设好山美水库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试点项目,既事关当前群众生产生活所需,更关系子孙后代长远发展。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像爱护眼睛一样爱护水资源,紧抓不放、全力推进试点项目建设,将项目打造成为全国良好湖泊生态环境的典范,用建设成效兑现承诺,为泉州发展营造良好生态环境。

就更好地推进试点项目建设工作,黄少萍要求,要切实强化资金保障,进一步完善资金筹措方案,中央资金已下达,当前要多方筹措市、县两级配套资金,及时到位,确保项目顺利实施。要全面加快建设进度,按照《总体实施方案》要求明确相关县域和部门责任,完善推进计划,加强协调调度,开辟“绿色通道”,推动在建项目加快进度、今年项目尽早开工、第二批项目提前运作、建成项目及时投用,确保试点工作按时间节点扎实开展。要大力加强监督管理,严格质量管理,把工程质量责任细化分解到每个环节、各个方面;严格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使用规范透明;加强廉政教育监督,确保工程、资金和干部安全,齐心协力建设优质、安全、廉洁工程,把好事办好,为百姓造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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