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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坚持落实简政放权推动电力体制改革不断深入

   2015-11-04 新疆日报 2550
核心提示:今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颁布,标志着我国电力体制改革工作迈入新阶段,给资质

今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颁布,标志着我国电力体制改革工作迈入新阶段,给资质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课题。国家能源局新疆能源监管办公室资质管理处主动适应这一新形势,积极开展工作落实文件要求。

积极为资质管理工作建言献策。《意见》出台后,3月30日,资质管理处及时组织全体干部全文学习讨论,编写了《关于加快研究制定配电和售电业务许可管理办法的建议》上报局资质中心,建议中心把握电力体制改革的新形势,适应改革的新要求,组成新的编写小组,加快研究制定配电业务和售电业务许可管理办法,充分发挥电力业务许可证规范市场秩序的功能,提升资质中心在国家能源局中的地位。

积极向国家能源局反馈意见。《意见》印发后,国家能源局局市场监管司编写了《关于建立优先购电权、优先发电权制度,改革电力电量平衡机制的指导意见(初稿)》,向派出机构征求修改意见。

按照新疆能源监管办要求,资质管理处组织相关人员对该指导意见进行讨论,结合现行电力行政许可法规和国家能源局《能源监管工作手册》,立足能源市场秩序监管,提出了四条修订意见。

认真完成权力和责任清单编制工作。8月13日,资质管理处向综合处正式提交《权力和责任事项表》,标志着新疆能监办行政许可项目基本梳理完成。

根据国家能源局统一安排,自8月5日起资质管理处组织全处工作人员按照发电、输供电、电工进网、承装(修、试)四个业务小组分别梳理各项业务的实施依据、责任事项、追责情形等;接着召集全处会议,对各项业务进行集体讨论;此外还与市场、安全、稽查处充分沟通,取长补短,互相衔接;最后由资质处负责人形成正式上报稿。

通过此次编制工作,资质管理处全体工作人员再次重温了相关文件法规,强化了权为民所用的意识,夯实了依法依规做好行政许可工作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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