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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部署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

   2014-06-13 中国节能网2180
核心提示:6月12日,福建省政府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决定自即日起至11月底,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这是福建省连续第12年开展环保专项行动。

  6月12日,福建省政府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决定自即日起至11月底,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这是福建省连续第12年开展环保专项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重点检查各级政府是否按照省政府部署、按照省里与各设区市政府签定的责任书,编制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整治工作任务,提出切实可行的保障措施。包括是否组织实施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重点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是否统筹部署对辖区内燃煤电厂、钢铁企业、石油炼制企业、有色金属冶炼企业及燃煤锅炉进行脱硫改造;是否制定和落实淘汰燃煤小锅炉以及“煤改气”、“煤改电”等工作方案;是否提出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提升燃油品质的具体时限等。重点检查电力、水泥、钢铁、平板玻璃、焦化、船舶等重点行业企业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对不正常使用或擅自闲置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严重超标排污、自动监控设施数据弄虚作假的行为,依法责令停产整治;对超标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的电力企业,一律按规定扣减环保电价;对钢铁、玻璃企业脱硫效率考核不合格的企业,一律执行差别电价。始终保持对冒黑烟企业严查重罚的高压态势。检查发现的冒黑烟企业,一律列入挂牌督办和在媒体通报;对环评和环保“三同时”制度不落实、废气处理设施未建设或形同虚设的企业一律责令停止生产;对整改无望的或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的企业,一律予以取缔或关闭;对未按期完成挂牌督办事项或反复出现黑烟回潮的企业,一律予以关停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深化面源污染治理,各级政府推进网格化管理方式,对建筑施工场地和道路运输扬尘、餐饮服务业油烟、垃圾露天焚烧、煤堆料堆扬尘等方面存在的环境问题做到主动发现、及时处理、有效解决。各相关部门要落实监管责任,结合各自职能联合开展执法检查,加大巡查和突击检查力度,严肃查处污染大气环境的违法行为。在近年来集中整治重有色金属矿采选和冶炼、铅蓄电池、皮革鞣制、电镀以及医药制造行业的基础上,继续保持严打态势,加大查处力度,巩固整治成效。对停产整治企业,要严格验收标准,未经验收不得擅自恢复生产;对在产企业,要加强对特征污染物的监测,加强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和危险废物转移的监管;对在建企业,要加强日常巡查,达不到环评要求的不得批准其试生产;对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法问题突出、性质恶劣的违法问题要予以挂牌督办,集中查处一批典型环境违法案件。

  去年以来,在福建省委、省政府领导下,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围绕保障群众健康,服务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扎实推进环保专项行动。一是持续加大执法力度,先后组织开展了铅锌企业、电镀企业、冒黑烟企业、印染行业、制药行业、合成革企业、饮用水水源地等环境影响大、社会关注高的环境问题专项检查和整治。仅去年就出动执法人员65151人次,检查企业24813家。同时,按照环保部的部署,从去年10月份开始,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20537人次,检查工业企业1358家,已依法查处存在环境问题的企业187家;检查建筑施工场地3407个,对存在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检查餐饮服务单位3680个,查处未安装油烟设施单位483个;发现和取缔违法排污小作坊175个。二是持续加大督办力度,全省共组织专项督查30多次,对督查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采取停产整治、省级挂牌督办、全省通报批评、约谈地方政府、媒体公开曝光等措施,取得明显成效。三是持续加大惩处力度,截止今年5月底,在环保专项行动中已立案处罚违法排污案件700余件,挂牌督办环境问题149个,已移送公安机关追究环境刑事责任案件108件,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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