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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布式能源+售电公司模式得到认可 三足鼎立局面有望形成

   2015-12-11 无所不能 3470
核心提示: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批复同意重庆市、广东省开展售电侧改革试点,并在复函中提出了修改意见,要求他们进一步细化试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批复同意重庆市、广东省开展售电侧改革试点,并在复函中提出了修改意见,要求他们进一步细化试点方案。重庆市发改委网站发布的公告显示,重庆已成立三家国有售电公司,投资六个园区配电网。(文末附原文)

无所不能邀请了电力行业从业人员、能源研究会理事陈曦博士就此事做了短评。他认为,售电侧放开作为本次电改的亮点备受关注,从首批试点城市的批复文件和重庆市发改委的通知可以看出如下特点:

1.明确政府角色定位,只当裁判员不当运动员。修改意见将政府核定电价的部分(输配电价和市场电价)都回归到市场属性,政府只负责制定定价规则,避免行政命令人为抬高或降低电价,初期暂时执行的过渡方案待定价机制完善以后回归市场定价;

2.进一步明确输配电价的内容,准则是允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包括线损和交叉补贴,配网投资建设方在享有售电权力的同时承担相应的保底责任保证市场公平;

3.分布式能源加售电公司模式得到认可,可能在经开区和园区大力推广,利好微网和新能源企业;

4.如期而至,地方能企和发售一体公司利用资源换市场的格局逐步明晰,未来有望与电网售电公司形成三足鼎立的局面。

附重庆市发改委网站发布的原文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精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于近日正式批准我市开展售电侧改革试点,与广东省一起成为了国家首批售电侧改革试点省市。通过开展售电侧改革试点,探索结合电力体制改革有效降低工业电价推动实体经济发展的新途径,为我市电力体制改革的全面铺开积累经验。

重庆市售电侧改革试点的总体思路为: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电力体制改革的基本原则,选择重庆市具有试点条件的区域向社会资本开放配售电业务,培育配售电侧市场竞争主体,售电公司通过电力交易平台与发电企业达成电力交易,用户自行选择售电公司提供服务;放开试点区域增量配网,授予试点配售电公司增量配网投资资质;售电公司依托试点区域既有输配电网络和放开的增量配网,实现对用户售电,并给用户提供综合能源服务,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

经精心准备,目前,重庆两江长兴电力有限公司(中国三峡集团控股)、重庆能投售电有限公司(市能投集团控股)、重庆渝西港桥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国电投集团控股)等3家拟参与试点的公司已完成工商注册,试点区域拟定为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项目集聚区,主要包括两江新区、长寿经开区、万州经开区、万盛平山工业园区、永川港桥工业园区及中石化页岩气开发、管输、利用领域等。下一步,我市将在中发9号文件和配套文件框架内,坚持市场定价、平等竞争、节能减排三大原则,结合实际细化试点方案、完善配套细则、突出工作重点,核定输配电价,规范售电侧市场主体准入与退出机制,多途径培育售电侧市场竞争主体,健全电力市场化交易机制,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和风险防范,加快构建有效竞争的市场结构和市场体系,建立健全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等,积极稳妥推进改革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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