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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电仍占主要地位 形成煤电联动机制助力企业长效减负

   2015-12-25 新京报 2870
核心提示:要让减低企业成本见到成效,就必须打通企业成本形成的各个环节,削去成本形成中的高峰。火力发电在我国整个电力生产系统中仍占主要地位,建立

要让减低企业成本见到成效,就必须打通企业成本形成的各个环节,削去成本形成中的高峰。火力发电在我国整个电力生产系统中仍占主要地位,建立煤电价格联动机制对于企业减负能够产生较大作用。

据报道,23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作出决定,从2016年1月1日起下调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全国平均每千瓦时降低约3分钱。同时要完善电价联动机制,对高耗能行业继续实施差别、惩罚性和阶梯电价,推动产业升级。

国务院作出的这个决定,被视为减轻企业负担的一个重要举措。刚刚结束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帮助企业降低成本列为明年要重点抓好的五大任务之一。降低电力价格,推进电价市场化改革,完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则是降低企业成本的一个重要方面。

虽然我国的新能源发电比重不断提高,但是传统的以煤炭为能源的火力发电仍占主流,电价下降将使国内绝大多数实体企业受益。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有关负责人说,这次将一般工商业销售电价每千瓦时降低3分钱,预计将为相关用电企业减负200多亿元,对于减轻中小微企业负担尤其明显。

我国煤炭价格早已实现市场化,近几年来,由于国内外市场的变化,煤炭生产出现了严重的供过于求,其价格也一降再降。但目前我国的电价仍然由政府实行统一定价,因此煤价的走低,并不能让产业链上更多的实体企业受惠。电价的高成本使下游企业必须提高产品价格,反过来又推高了煤炭企业的生产成本,加剧了其经营困难。因此,要让减低企业成本见到成效,就必须打通企业成本形成的各个环节,削去成本形成中的高峰。

此次电价下调,企业确实能够获得实实在在的实惠。而接下来,业界也同样期待,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建立起煤电价格联动机制”尽快启动,让已经市场化的煤炭价格的变动能够及时反映在电价中。

早在2004年,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建立煤电价格联动机制的意见》,决定建立煤电价格联动机制。而国务院2012年下发的《关于深化电煤市场化改革的指导意见》则明确,“继续实施并不断完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当电煤价格波动幅度超过5%时,以年度为周期,相应调整上网电价,同时将电力企业消纳煤价波动的比例由30%调整为10%”。但是,就国内近三年历次电价下调情况来看,除今年4月电价下调与煤电价格联动机制、为企业减负有关,其余两次并非煤电联动。

建立煤电价格联动机制,在保证电力供应接受国家管理的同时,能够更有效地理顺电价机制,对企业来讲,也有长效减负作用。就目前来说,我国煤炭价格已经高度市场化,建立煤电价格联动机制的条件也已成熟。在这一机制建立以后,政府需要设定一个价格联动浮动区间,电力企业可以根据市场供需状况在这个区间内自主调价,政府所要行使的就是价格监管职能。

下调电价确实是为企业减负的重要一步,但更重要的是建立起煤电价格联动机制。要让这一期盼已久的机制能够早日落地,就需要加大改革力度,以电价市场化的成果来为经济增长输送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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