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及省直管县(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十八大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贯彻落实国务院《“十二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国家“十二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和《“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落实《河南省“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和《河南省“十二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的工作部署,配合国家科技部做好《节能减排与低碳技术成果转化与推广清单》(第二批)推荐工作,提高我省节能减排和低碳领域技术成果在全国范围内的影响力,促进和加强河南省节能减排和低碳技术成果的转化和推广,省科技厅近期将组织编制《河南省节能减排与低碳技术成果转化推广目录(第一批)》(以下简称《目录》),建立项目库并择优安排实施,现面向全省征集《目录》备选技术成果,具体要求如下:
一、征集范围
1、能效提高技术;2、废弃物和副产品回收再利用技术;3、清洁能源技术;4、温室气体排放削减和利用技术。
二、申报要求
1、技术成果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先进适用,能够反映我省该行业技术的最新进展。
2、节能减排潜力较大,预期可获得明显的节能减排效果。
3、已经取得较为明显的示范效应,至少建有1项示范工程或者中试运行已经非常稳定和成熟,在行业或领域内有广阔的发展前景。但在行业内普及率达到80%以上的技术不列入推荐范围。
4、技术来源明确,可以直接进行成果的转化对接。
5、申报的技术成果要突出关键单元技术,不宜太过宽泛或包含多个节点和工艺单元。
6、申报内容真实完整、数据准确可靠。
三、申报程序
各省辖市及省直管县(市)科技局要认真组织、遴选符合条件的节能减排与低碳重点技术,指导技术申报单位按照编写说明填写《河南省节能减排与低碳技术成果转化推广目录申报表》,编写《河南省节能减排与低碳技术成果转化推广目录技术成果报告》,并于2月26日前由各省辖市及省直管县(市)科技局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及电子版统一报送至河南省科技厅社会发展科技处。
为贯彻落实十八大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贯彻落实国务院《“十二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国家“十二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和《“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落实《河南省“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和《河南省“十二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的工作部署,配合国家科技部做好《节能减排与低碳技术成果转化与推广清单》(第二批)推荐工作,提高我省节能减排和低碳领域技术成果在全国范围内的影响力,促进和加强河南省节能减排和低碳技术成果的转化和推广,省科技厅近期将组织编制《河南省节能减排与低碳技术成果转化推广目录(第一批)》(以下简称《目录》),建立项目库并择优安排实施,现面向全省征集《目录》备选技术成果,具体要求如下:
一、征集范围
1、能效提高技术;2、废弃物和副产品回收再利用技术;3、清洁能源技术;4、温室气体排放削减和利用技术。
二、申报要求
1、技术成果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先进适用,能够反映我省该行业技术的最新进展。
2、节能减排潜力较大,预期可获得明显的节能减排效果。
3、已经取得较为明显的示范效应,至少建有1项示范工程或者中试运行已经非常稳定和成熟,在行业或领域内有广阔的发展前景。但在行业内普及率达到80%以上的技术不列入推荐范围。
4、技术来源明确,可以直接进行成果的转化对接。
5、申报的技术成果要突出关键单元技术,不宜太过宽泛或包含多个节点和工艺单元。
6、申报内容真实完整、数据准确可靠。
三、申报程序
各省辖市及省直管县(市)科技局要认真组织、遴选符合条件的节能减排与低碳重点技术,指导技术申报单位按照编写说明填写《河南省节能减排与低碳技术成果转化推广目录申报表》,编写《河南省节能减排与低碳技术成果转化推广目录技术成果报告》,并于2月26日前由各省辖市及省直管县(市)科技局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及电子版统一报送至河南省科技厅社会发展科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