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确定2014-2015年的工作目标为:单位GDP能耗、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逐年下降3.9%、2%、2%、2%、5%以上,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两年分别下降4%、3.5%以上。
行动方案中表示,“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了单位国内生产总值(GDP)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量降低、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的约束性目标,但2011-2013年部分指标完成情况落后于时间进度要求,形势十分严峻。为确保全面完成“十二五”节能减排降碳目标,制定本行动方案。
行动方案中,有多项政策与LED照明息息相关,如行动方案明确提出要推 进建筑节能降碳。深入开展绿色建筑行动,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大型公共建筑以及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省会城市的保障性住房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到 2015年,城镇新建建筑绿色建筑标准执行率达到20%,新增绿色建筑3亿平方米,完成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3亿平方米。以住宅为 重点,以建筑工业化为核心,加大对建筑部品生产的扶持力度,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在绿色建筑行动中,更换耗费能源,会产生环境污染的白炽灯、节能灯当然是其中重要一环,届时建筑照明领域又将迎来LED照明替换潮。
在金融方面,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快金融 产品和业务创新,加大对节能减排降碳项目的支持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企业债券等,拓宽融资渠道。建立节能减排与金 融监管部门及金融机构信息共享联动机制,促进节能减排信息在金融机构中实现共享,作为综合授信和融资支持的重要依据。积极引导多元投资主体和各类社会资金 进入节能减排降碳领域。
行动方案中还提出,要实 施能效领跑者制度。定期公布能源利用效率最高的空调、冰箱等量大面广终端用能产品目录,单位产品能耗最低的乙烯、粗钢、电解铝、平板玻璃等高耗能产品生产 企业名单,以及能源利用效率最高的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名单,对能效领跑者给予政策扶持,引导生产、购买、使用高效节能产品。适时将能效领跑者指标 纳入强制性国家标准。相信LED照明作为绿色能源,届时也能享受到相关的政策红利。
下附:
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
加 强节能减排,实现低碳发展,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的必由之路。“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了单位国内生产总值(GDP)能耗 和二氧化碳排放量降低、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的约束性目标,但2011-2013年部分指标完成情况落后于时间进度要求,形势十分严峻。为确保全面完成 “十二五”节能减排降碳目标,制定本行动方案。
工作目标:2014-2015年,单位GDP能耗、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逐年下降3.9%、2%、2%、2%、5%以上,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两年分别下降4%、3.5%以上。
行动方案中表示,“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了单位国内生产总值(GDP)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量降低、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的约束性目标,但2011-2013年部分指标完成情况落后于时间进度要求,形势十分严峻。为确保全面完成“十二五”节能减排降碳目标,制定本行动方案。
行动方案中,有多项政策与LED照明息息相关,如行动方案明确提出要推 进建筑节能降碳。深入开展绿色建筑行动,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大型公共建筑以及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省会城市的保障性住房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到 2015年,城镇新建建筑绿色建筑标准执行率达到20%,新增绿色建筑3亿平方米,完成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3亿平方米。以住宅为 重点,以建筑工业化为核心,加大对建筑部品生产的扶持力度,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在绿色建筑行动中,更换耗费能源,会产生环境污染的白炽灯、节能灯当然是其中重要一环,届时建筑照明领域又将迎来LED照明替换潮。
在金融方面,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快金融 产品和业务创新,加大对节能减排降碳项目的支持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企业债券等,拓宽融资渠道。建立节能减排与金 融监管部门及金融机构信息共享联动机制,促进节能减排信息在金融机构中实现共享,作为综合授信和融资支持的重要依据。积极引导多元投资主体和各类社会资金 进入节能减排降碳领域。
行动方案中还提出,要实 施能效领跑者制度。定期公布能源利用效率最高的空调、冰箱等量大面广终端用能产品目录,单位产品能耗最低的乙烯、粗钢、电解铝、平板玻璃等高耗能产品生产 企业名单,以及能源利用效率最高的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名单,对能效领跑者给予政策扶持,引导生产、购买、使用高效节能产品。适时将能效领跑者指标 纳入强制性国家标准。相信LED照明作为绿色能源,届时也能享受到相关的政策红利。
下附:
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
加 强节能减排,实现低碳发展,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的必由之路。“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了单位国内生产总值(GDP)能耗 和二氧化碳排放量降低、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的约束性目标,但2011-2013年部分指标完成情况落后于时间进度要求,形势十分严峻。为确保全面完成 “十二五”节能减排降碳目标,制定本行动方案。
工作目标:2014-2015年,单位GDP能耗、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逐年下降3.9%、2%、2%、2%、5%以上,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两年分别下降4%、3.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