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 量节能减排项目的统计数据表明,在我国工业企业每节约一吨标煤,可获得节能收益平均约为1200元。形成一吨标煤年节能能力所需要投资平均约2000元。 我国整个工业系统中存在大量的投资回收期在1-5年的各类节能减排项目,按项目平均寿命10年计,内部收益率分别是:100%、49%、31%、21%和 15%。可以说,中国节能项目的特点就是“高回报”。
但即便这样,中国节能减排尚存在三个方面的障碍:“认识障碍”、“技术障碍”和“融资障碍”。
“认 识障碍”主要是指耗能企业主要负责人对节能减排和社会责任的认识存在问题。这里面有很多误区,比如企业的领导者总是在等待政策,或者和节能技术设备供应 商、节能服务公司做一些坐失良机的讨价还价。我就曾经接触过一个企业老总,他为了和设备商砍价几百万元谈了一年,而一年节能产生的效益就有1000多万 元。
“技术障碍”则主要体现在节能减排技术市场的不规范和信息不对称。企业家面对形形色色的节能技术怕上当;一些节能服务企业服务能力不足、节能检测能力不足等,都使得节能减排项目很难开展。
“融 资障碍”是指具有高回报和全球环境效益的项目广泛存在于企业中,但由于节能项目不是企业的主业,项目投资规模不大,一般也就是100万元到5000万元之 间,使得投融资机构大都对此缺乏兴趣。同时,由于节能减排项目在现有融资体制下难以形成可变现、可抵押的优质资产,以及投融资机构对节能减排技术和产品缺 乏评估能力等,都使得节能减排项目很难开展。
考 察发达国家的情况会发现,企业能不断通过融资市场获得资金,具有高回报的节能减排项目几乎都能得到实施。国外企业节能减排所面临的困难主要是缺乏更先进的 节能减排技术,节能减排项目需要投入大量的成本,很难平衡节能减排项目的收益和支出。为此,发达国家通过碳交易机制使得企业之间能够交换减排成本,以达到 节能减排投资成本最优化的目的。
而我国国情与发达国家不同,需要创新市场化融资手段来突破现有节能减排的融资障碍。我提一个设想,可以设计一种名为“碳券”的证券品种,通过这种特殊的证券,使得我国的节能资金向高收益的项目集中,先行将高收益的项目实施起来。
“碳 券”作为一种证券,将具有节能收益分享的作用,同时设立专门的机构来标记“碳券”持有人的节能减排贡献(通过计算“碳券”持有数量和持有时间来计算节能减 排量),对个人进行表彰,对企业则可以用来冲消未来可能的节能减排任务。同时,国家可以通过政策和严格的监控与宏观调控手段来规范和推进市场发育。
王树茂日前在接受CBN记者专访时说,我国当前节能减排仍面临有三大障碍:认识障碍,技术障碍和融资障碍。
CBN:我国的节能服务行业中,政府项目占的比例并不高,这和西方国家似乎并不一样?
王树茂:西方国家的节能服务主要以政府项目为主,而中国的节能服务项目则是以工业和服务行业为主,政府项目的市场所占比例不高。
原因就在于,在我国现行的政府机构财务管理制度下,EMCO不可能与政府机构分享节能效益,除非中央财政或地方财政作出适当的决定,允许政府机构在不增加能源费用的前提下与EMCO分享节能效益,或允许节能改造费用视同能源费用列入政府机构的预算和采购。
但 是美国作为节能服务行业的发源地,在节能服务发展的早期就出台了一个法案:由节能公司提供服务,政府把节约下来的钱分一部分给节能服务公司,可以列入财务 支出科目。但在中国,这个问题一直悬着,政府机构的钱支不出去,省下来的就省下来了,要给节能服务公司又不能从能源支出里划。
CBN:一旦政府项目的市场能够打开,将会带来多大规模的一个市场?
王树茂:目前政府节能项目的节能潜力有多大,我也说不准。因为很多数据的估算和说法都是不可靠的,如果有可靠的数据,那么把全国政府机构用于能量支出的总值乘以20%~30%,这部分就会是政府节能项目每年能节省的能源费用。
CBN:我们发现,似乎中国企业节能进展得并不很迅猛,这是为什么?
王树茂:无论哪个专家和哪个节能服务企业,到企业中去,一定能找到大量经济上可行的,而且地区环境和全县环境效益都很好的节能项目。
我们根据多个项目统计发现,节能项目规模一般50万~5000万元之间,形成每年1吨标煤节能能力平均投资2000元,投资回收期一般都在半年到五年。按静态投资回收期分别为1年、2年、3年计,节能项目的内部收益率是99.9%、49%和31%。
按形成每年1吨标煤节能能力平均投资2000元、项目寿命期10年、资本成本利率7%计算,则静态回收期分别为1年、2年和3年计的项目,其节约1元能源费用的成本分别为0.13元、0.27元和0.40元。
节能项目的回报高,市场驱动力比其他的项目大得多。为什么大量的项目没有被实施呢?因为存在着特殊的障碍。
从 认识障碍上讲,这与企业一把手是否真正具有社会责任感有关。政府每年都会举办节能减排的会议,邀请企业参加。但通常是企业的一把手推给二把手,二把手继续 往下推,最后每次开会来的都不是高层。我每次看那些参加的人员名单,每次都很失望。如果不是一把手,开会的效果就近乎零。当务之急是政府应把企业领导节能 减排责任制落实到实处。
另外一个技术瓶颈,现在节能技术很多,问题是,企业是否可以得到这些准确的信息?也就是说,技术市场还是相对混乱,企业不知道什么技术适合于他们,什么技术性价比比较好。当务之急是政府应加强对节能服务企业的支持力度。
从 企业的融资障碍上讲,节能项目要获得信贷比其他项目难得多,根源在于节能服务项目无法做可兑现的资产抵押。节能服务项目不具备优质资产的特点,我们做了实 验,把5个节能项目的贷款要求,输入到银行通用的评估系统里面,大部分得到20分、30分,达不到60分。当务之急是建议国家把用于支持节能减排资金的增 量,为节能项目的投资风险提供部分补偿。比如,政府提供种子资金,建立信贷担保和履约担保机制,并促进这一机制的市场化。
三大障碍就像“三条大河”横在那里,所以我总是说,尽管国家有大棒加胡萝卜的政策,但是胡萝卜再甜,大棒再狠,如果没有充分的帮助和建立创新的机制,“三条大河”在那边还是趟过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