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出入口控制系统的技术要求,是设计、验收出入口控制系统的基本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以安全防范为目的,对规定目标信息进行登录、识别和控制的出入口控制系统或设备。其他出入口控制系统或设备(如:楼宇对讲(可视)系统、防盗安全门等)由相应的技术标准做出规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4208-1993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eqv IEC529:1989)
GB 8702 电磁辐射防护规定
GB 12663 防盗系统环境试验
GB/T 15211 报警系统环境试验
GB 16796-1997 安全防范报警设备 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
GB/T 17626.2-1998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idt IEC61000-4-2:1995)
GB/T 17626.3-1998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idt IEC61000-4-3:1995)
GB/T 17626.4-1998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idt IEC61000-4-4:1995)
GB/T 17626.5-1999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idt IEC61000-4-5:1995)
GB/T 17626.11-1999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电压暂降、短时中断及电压变化的抗扰度试验(idt IEC61000-4-11:1994)
GA/T 73-1994 机械防盗锁
GA/T 74-2000 安全防范系统通用图形符号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出入口 access
控制人员和/或物品通过的通道口。
3.2 出入口控制系统control system
采用电子与信息技术,识别、处理相关信息并驱动执行机构动作和/或指示,从而对目标在出入口的出入行为实施放行、拒绝、记录和报警等操作的设备(装置)或网络。
3.3 目标object
通过出入口且需要加以控制的人员和/或物品。
3.4 目标信息objectct information
赋予目标或目标特有的、能够识别的特征信息。数字、字符、图形图像、人体生物特征、物品特征、时间等均可成为目标信息。
3.5 钥匙key
用于操作出入口控制系统,取得出入权的信息和/或其载体,系统被设计和制造成只能由其特定的钥匙所操作。
钥匙所表征的信息可以具有表示人和/或物的身份、通行的权限、对系统的操作权限等单项或多项功能。
3.6 人员编码识别human coding identification
通过编码识别(输入)装置获取目标人员的个人编码信息的一种识别。
3.7 物品编码识别article coding identification
通过编码识别(输入)装置读取目标物品附属的编码载体而对该物品信息的一种识别。
3.8 人体生物特征信息human body biologic characteristic
目标人员个体与具有的,不可模仿或极难模仿的那些体态特征信息或行为,且可以被转变为目标独有特征的信息。
3.9 人体生物特征信息识别human body biologic characteristic identification
采用生物测定(统计)学方法,获取目标人员的生物特征信息并对该信息进行的识别。
3.10 物品特征信息article characteristic
目标物品特有的物理、化学等特性且可被转变为目标独有物征的信息。
3.11 物品特征信息识别article characteristic identification
通过辨识装置对预定物品特征信息进行的识别。
3.12 密钥、密钥量与密钥差异key-code,amount of key-code,difference of key-code
可以构成单个钥匙的目标信息即为密钥。
系统理论上可具有的所有钥匙所表征的全体密钥数量即为系统密钥量。如果某系统具有不同种类的、权限并重的钥匙,则分别计算各类钥匙的密钥量,取其中密钥量最低的作为系统的密钥量。
构成单个钥匙的目标信息之间的差别即为密钥差异。
3.13 钥匙的授权key authorization
准许某系统中某种或某个、某些钥匙的操作。
3.14 误识false identification
系统将某个钥匙识别为该系统其他钥匙。
3.15 拒认refuse identification
系统未对某个经正常操作的本系统钥匙做出识别响应。
3.16 识读现场identification local
对钥匙进行识读的场所和/或环境。
3.17 识读现场设备local identify equipment
在识读现场的、出入目标可以接触到的、有防护面的设备(装置)。
3.18 防护面protection surface
设备完成安装后,在识读现场可能受到人为破坏或被实施技术开启,因而需加以防护的设备的结构面。
3.19 防破坏能力anti destroyed ability
在系统完成安装后,具有防护面的设备(装置)抵御专业技术人员使用规定工具实施破坏性攻击,既出入口不被开启的能力(以抵御出入口被开启所需要的净工作时间表示)。
3.20 防技术开启能力anti technical opened ability
在系统完成安装后,具有防护面的设备(装置)抵御专业技术人员使用规定工具实施技术开启(如各种试探、扫描、模仿、干扰等方法使系统误识或误动作而开启),即出入口不被开启的能力(以抵御出入口被开启所需要的净工作时间表示)。
3.21 复合识别combination identification
系统对某目标的出入行为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信息识别方式并进行逻辑相与判断的一种识别方式。
3.22 防目标重入anti pass-back
能够限制经正常操作已通过某出入口的目标,未经正常通行轨迹而再次操作又通过该出入口的一种控制方式。
3.23 多重识别控制multi- identification control
系统采用某一种识别方式,须同时或在约定时间内对两个或两个以上目标信息进行识别后才能完成对某一出入口实施控制的一种控制方式。
3.24 异地核准控制remote approve control
系统操作人员(管理人员)在非识别读现场(通常是控制中心)对虽能通过系统识别、允许出入的目标进行再次确认,并针对此目标遥控关闭或开启某出入口的一种控制方式。
3.25 受控工、同级别受控区、高级别受控区controlled area,the same level controlled area, high level controlled area
如果某一区域只有一个(或同等作用的多个)出入口,则该区域视为这一个(或这些)出入口的受控区,即:某一个(或同等作用的多个)出入口所限制出入的对应区域,就是它(它们的受控区。
具有相同出入限制的多个受控区,互为同级别受控区。
具有比某受控区的出入限制更为严格的其他受控区,是相对于该受控区的高级别受控区。
4 系统功能要求
4.1系统概述
出入口控制系统主要由识读部分、传输部分、管理/控制部分和执行部分以及相应的系统软件组成。
4.2 系统构成模式
出入口控制系统有多种构建模式。按其硬件构成模式划分,可分为一体型和分体型;按其管理/控制方式划分,可分为独立控制型、联网控制型和数据载体传输控制型。
4.2.1 一体型与分体型
4.2.1.1 一体型
一体型出入口控制系统的各个组成部分通过内部连接、组合或集成在一起,实现出入口控制的所有功能。
4.2.1.2 分体型
分体型出入口控制系统的各个组成部分,在结构上有分开的部分,也有通过不同方式组合的部分。分开部分与组合部分之间通过电子、机电等手段连成为一个系统,实现出入口控制的所有功能。
4.2.2 独立控制型、联网控制型与数据载体传输控制型
4.2.2.1 独立控制型
独立控制型出入口控制系统,其管理/控制部分的全部显示/编程/管理/控制等功能均在一个设备(出入口控制器)内完成。
4.2.2.2 联网控制型
联网控制型出入口控制系统,其管理/控制部分的全部显示/编程/管理/控制功能不在一个设备(出入口控制器)内完成。其中,显示/编程功能由另外的设备完成。设备之间的数据传输通过有线和/或无线数据通道及网络设备实现。
4.2.2.3 数据载体传输控制型
数 据载体传输控制型出入口控制系统与联网型出入口控制系统区别仅在于数据传输的方式不同。其管理/控制部分的全部显示/编程/管理/控制等功能不是在一个设 备(出入口控制器)内完成。其中,显示/编程工作同另外的设备完成。设备之间的数据传输通过对可移动的、可读写的数据载体的输入/导出操作完成。
4.3 系统防护级别
系统的防护级别由所用设备的防护面外壳的防护能力,防破坏能力、防技术开启能力以及系统的控制能力、保密性等因素决定。系统的防护级别分为A、B、C三个等级。
4.3.1 系统识读部分的防护级别
4.3.2 系统管理/控制部分的防护级别
4.3.3 系统执行部分的防护级别
4.4 系统功能
4.4.1 出入授权
系统将出入目标的识别信息及载体授权为钥匙,并记录于系统中。应能设定目标的出入授权,即:何时、何出入目标、可出入何出入口、可出入的次数和通行的方向等权限。
在网络型系统中,除授权、查询、集中报警、异地核准控制等管理功能外,对本标准所要求的功能而言,均不应依赖于中央管理机是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