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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能源管理

   2014-08-10 中国节能网3160
核心提示:合同能源管理(EPC——Energy Performance Contracting)是一种新型的市场化节能机制。其实质就是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
 合同能源管理(EPC——Energy Performance Contracting)是一种新型的市场化节能机制。其实质就是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业务方式。这种节能投资方式允许客户用未来的节能收益为工厂和设备升级,以降低运行成本;或者节能服务公司以承诺节能项目的节能效益、或承包整体能源费用的方式为客户提供节能服务。
合同能源管理

合同能源管理优势

◆用能单位不需要承担节能项目实施的资金、技术风险,并在项目实施降低用能成本的同时,获得实施节能带来的收益和获取赛文节能提供的设备。合同能源管理优势

◆节能效率高,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节能率一般在5%-40%,甚至可超过50%。

◆改善客户现金流,赛文节能实施节能服务,可以改善现金流量,把有限的资金投资在其他更优先的投资领域。

◆使客户管理更科学,客户借助EMC实施节能服务,可以获得专业节能资讯和能源管理经验,提升管理人员素质,促进内部管理科学化。

◆提升客户竞争力,客户实施节能改进后,减少了用能成本支出,提高了产品竞争力。同时还因为节约了能源,改善了环境品质,建立了绿色企业形象,从而增强市场竞争优势。

◆节能更专业,由于赛文节能是全面负责能源管理的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所以能够比一般技术机构提供更专业、更系统的节能技术和解决方案。

◆节能有保证,赛文节能可向用户承诺节能量,保证客户可以在项目实施后即刻实现能源利用成本下降。

◆投资回收短,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投资额较大,但投资回收期短。从已经实施的项目来看,投资回收期平均为1~3年。

◆市场机制及双赢结果,赛文节能为客户承担了节能项目的风险,在客户见到节能效益后,才与客户一起分享节能成果,而取得双赢的效果。

 

合同能源管理的模式

1、节能效益分享型

节能改造工程前期投入由节能公司支付,客户无需投入资金。项目完成后,客户在一定的合同期内,按比例与公司分享由项目产生的节能效益。具体节能项目的投资额不同节能效益分配比例和节能项目实施合同年度将有所有不同。

2、节能效益支付型(又名:能源托管型、项目采购型)

客户委托公司进行节能改造,先期支付一定比例的工程投资,项目完成后,经过双方验收达到合同规定的节能量,客户支付余额,或用节能效益支付。通过对节能项目进行能源费用的托管,来收回节能投资公司的先期节能投资费用。

3、节能量保证型(又名:效果验证型)

节能改造工程的全部投入由公司先期提供,客户无需投入资金,项目完成后,经过双方验收达到合同规定的节能量,客户支付节能改造工程费用。通过中投保对节能项目的节能收益进行担保,促使客户进行投资或得到银行贷款而实施了节能项目。

4、运行服务型

客户无需投入资金,项目完成后,在一定的合同期内,我公司负责项目的运行和管理,客户支付一定的运行服务费用。合同期结束,项目移交给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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