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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内部供电功率因数的补偿方法

   2014-07-02 中国节能网3120
核心提示: 今年我们对25家企业进行了能源审计,审计中发现企业对供电体系中的高压端的功率因数都较注意(因为太低的话可能被罚款),即都能达到《评价企业合理用电技术导则》

  今年我们对25家企业进行了能源审计,审计中发现企业对供电体系中的高压端的功率因数都较注意(因为太低的话可能被罚款),即都能达到《评价企业合理用电技术导则》中规定:企业的功率因数应达到0.9以上的要求,但部分企业没做到是在“提高自然功率因数的基础上,合理装置无功补偿”。本文简单分析了无功补偿的作用,主要以实例的简单推算能使大家对它(即功率因数的高低到底对输配电线路的损耗的影响,它每年可能会增加了企业几万元的电费负担。)有个较明白的认识。提高低压电网和用电设备的功率因数,已成为节电降耗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

  一、概述

  变压器和三相异步电动机是电感性设备,在生产运行中需要从电源中吸收大量的无功功率,才能正常工作,会给企业造成较大的电压损失和电能损耗。如企业中存在大马拉小车、点动的电动机其运行功率因数及综合效率都很低,损耗大等方面的问题。因此,加强对三相异步电动机的运行管理,提高运行功率因数和综合效率,同时加强对功率因数的补偿,减少无功功率,减少线路损耗是势在必行的。

  许多企业一般都是在企业内部配电室里二次侧的0.4千伏母线上集中安装一些电容器柜,对变配电系统的无功功率进行补偿,这对于提高企业内部的供电能力,节约变配电损耗都有积极作用。可是,由于企业内部的电动机大都通过低压导线连接,即在供配电线路的未端,分散在各个生产车间里面,形成了企业内部的输配电网络,其结果造成大量的无功电流仍然在企业内部的输配电线路中流动,所造成很大的损耗。由此,企业尽可能提高自然功率因数外,还必须采取分组补偿和就地补偿等措施,来提高功率因数,最终实现节能降耗的目的。

  二、现状

  在二十五家企业中,抽查了他们的变压器和总共119条输配电线路运行情况,绝大多数企业能将自己变电系统中的功率因数补偿到0.9以上的规定指标,以免被罚款。这就是说在功率因数的补偿工作中,他们的集中补偿做的不错,但仍有部分企业的分组补偿和就地补偿做的就差些了,或根本就没做,补偿好的单位,其主变压器的二次端至各车间的输配电线路的功率因数基本上在0.9以上,而补偿差些的单位其输配电线路大部分功率因数在0.6以下,如温州某皮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抽查七条输配电线路,有五条在0.44以下的,而温州某钢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的一条输配电线路的功率因数只有0.22。综合这些单位被抽查的输配电线路的功率因数,在0.8以上的约占52%,在0.8~0.6之间的约占27%,在0.6以下的约占21%。

  可见分组补偿和就地补偿做得远远不够,这主要是企业对功率因数认识不足引起的,如B公司企业规模较大,企业内有二级变压从35KV变10KV,到车间再变至380V,有企业变电站,中心控制室,全电脑控制显示,其设施和环境可谓一流,但检查发现其补偿就有问题,将无功补偿全补在了35KV高压端,这造成了企业内的一台SZ9-20000/35主变的运行功率因数只有0.50,而另一台SZ9-10000/35主变的运行功率因数为0.74,其各车间的十几台变压器的运行功率因数大多数在0.6~0.7之间,最低为0.22,其分组补偿和就地补偿基本上没做,可想而知其变压器的容量及输配电线路被无功功率占了相当大容量,而且其损耗也相应增加。然而这变电站内所有人员都这样认为,其补偿是补前(指输入的电网线路)补后(指企业内的变压器)补线路(指企业内的输配电线路),事实上这几个功率因数的数据足以说明,其主变和车间变及线路都没能得到补偿。

  可以这么说,对功率因数的补偿,还存在认识上的误区,除了上述这种认识外,还有一些企业管理者认为功率因数低,对电能的损耗影响不大,故没引起足够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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