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则
1.1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节约能源、环境保护的法规和政策,改善福建省居住建筑室内热环境,提高夏季空调、冬季采暖的能源利用效率,依据现行国家行业标准《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75-2003和《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2001,结合福建省的省情和经济水平,制定本细则。
1.2本细则适用于福建省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居住建筑的节能设计。
1.3福建省居住建筑的建筑热工和暖通空调设计必须采取节能措施,在保证室内热环境舒适的前提下,将空调和采暖能耗控制在本细则规定的范围内。
1.4宁德、南平和三明属夏热冬冷地区;福州、莆田和龙岩属夏热冬暖地区北区;泉州、厦门和漳州属夏热冬暖地区南区。(见图1.1)
1.5福建省夏热冬冷地区执行夏热冬暖地区北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规定。(注:根据福建省的气候特点、经济水平,经过研究分析和比对验算表明:我省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参照《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北区规定执行,技术合理、方法可行、设计方便。)
1.6福建省居住建筑的节能设计,除应符合本细则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术语
2.1夏热冬暖地区北区 he north region of hot summer and warm winter zone
夏热冬暖地区中,以一月份平均气温11.5℃的等温线为分界线,分界线以北的部分为北区。
2.2夏热冬暖地区南区the south region of hot summer and warm winter zone
夏热冬暖地区中,以一月份平均气温 11.5℃的等温线为分界线,分界线以南的部分为南区。
2.3建筑物耗冷量指标(qc)index of cool loss of building
按照夏季室内热环境设计标准和设定的计算条件,计算出的单位建筑面积在单位时间内消耗的需要由空调设备提供的冷量。单位为W/m2。
2.4建筑物耗热量指标(qh)index of heat loss of building
按照冬季室内热环境设计标准和设定的计算条件,计算出的单位建筑面积在单位时间内消耗的需要由采暖设备提供的热量。单位为W/m2。
2.5空调年耗电量annual cooling electricity consumption
按照夏季室内热环境设计标准和设定的计算条件计算出的单位建筑面积空调设备每年所要消耗的电能。单位为kWh/m2。
2.6采暖年耗电量annual heating electricity consumption
按照冬季室内热环境设计标准和设定的计算条件,计算出的单位建筑面积采暖设备每年所要消耗的电能。单位为kWh/m2。
2.7空调、采暖年耗电量(EC)annual cooling and heating electricity consumption
按照室内热环境设计标准和设定的计算条件,计算出的单位建筑面积空调和采暖设备每年所要消耗的电能。单位为kWh/m2。
2.8空调采暖年耗电指数(ECF)annual cooling and heating electricity consumption factor
实施对比评定法时需要计算的一个空调采暖能耗无量纲指数;其值与空调采暖年耗电量相对应。
2.9空调、采暖设备能效比(EER、 COP)energy efficient ratio
在额定工况下,空调、采暖设备提供的冷量或热量与设备本身所消耗的能量的比值。
2.10材料导热系数(λ)thermal conductivity
在稳态传热条件下, 1m厚的材料板, 两侧表面温差为1℃时,单位时间内通过1m2面积传递的热量。单位为W/(m·K)。
2.11热阻(R)thermal resistance
表征围护结构本身或其中某层材料阻抗传热能力的物理量, 为材料厚度与导热系数的比值, 单位为m2·K/W。单层材料围护结构:R=δ/λ式中δ为材料层的厚度;多层材料围护结构:R=∑δ/λ。
2.12材料蓄热系数(S)heat store coefficient of material
当某一足够厚度单一材料层一侧受到谐波热作用时,表面温度将按同一周期波动,通过表面的热流波幅与表面温度波幅的比值;其值越大,材料的热稳定性越好。单位为W/(m2·K)。
2.13围护结构传热系数(K)overall heat transfer coefficient of building envelope
围护结构两侧空气温度差为1℃时,在单位时间内通过单位面积围护结构的传热量。单位为W/(m2·K)。
2.14 热惰性指标 (D) index of thermal inertia
表征围护结构对温度波衰减快慢程度的无量纲指标。
单层材料围护结构:D=RS, 多层材料围护结构:D=∑RS,式中R为围护结构材料层热阻, S为围护结构材料层蓄热系数。 D值越大,温度波在其中的衰减越快,围护结构的热稳定性越好。
2.15窗口的建筑外遮阳系数(SD)outside shading coefficient of window
在直射阳光照射的时间段内,窗口有建筑外遮阳时透入室内的太阳辐射热量与没有建筑外遮阳时透入的室内太阳辐射热量的比值。
2.16外窗本身的遮阳系数(SC)shading coefficient of window
在直射阳光照射的时间段内,透过外窗进入室内的太阳辐射热量与透过窗口进入室内的太阳辐射热量的比值。可以近似地取为窗玻璃的遮蔽系数 Se 乘以窗玻璃面积A玻除以整窗面积A窗,即 SC=Se×A玻/A窗。
2.17外窗的综合遮阳系数(Sw)overall shading coefficient of window
考虑窗本身和窗口的建筑外遮阳装置综合遮阳效果的一个系数,其值为窗本身遮阳系数(SC)与窗口的建筑外遮阳系数(SD)的乘积。
2.18窗墙面积比area ratio of window to wall
窗户洞口面积与房间立面单元面积(即建筑层高与开间定位线围成的面积)的比值。
2.19平均窗墙面积比(CM)mean ratio of window area to wall area
整栋建筑外墙面上的窗面积及阳台门的透明部分的总面积与整栋建筑的外墙面的面积(包括其上的窗及阳台门的透明部分的面积)之比。
2.20参照建筑reference building
采用对比评定法时作为比较对象的一栋符合节能要求的假想建筑,其形状、大小和朝向与所评定的设计建筑完全相同, 其外墙和屋顶的各项性能指标符合节能标准规定。
2.21对比评定法custom budget method
将所要评定的设计建筑的空调采暖能耗与参照建筑的空调采暖能耗作对比,根据对比结果来判定所设计的建筑是否符合节能的方法。
2.22换气次数air exchange rate
指1小时内通过房间的空气体积量与房间体积的比值。单位为次/h。
2.23典型气象年(TMY)typical Meteorological Year
以近30年的月平均值为依据,从近10年的资料中选取一年各月接近30年的平均值作为典型气象年。 由于选取的月平均值在不同的年份,资料不连续,还需要进行月间平滑处理。
2.24太阳辐射强度(I)intensity of solar radiation
单位时间通过单位面积的太阳辐射量。单位为w/m2。
2.25太阳辐射吸收系数(ρ)absorptance coefficient of solar radiation
表面吸收的太阳辐射热与其所接受到的太阳辐射热之比。
2.26空气含湿量(d)humidity ratio of air
单位质量的干空气中所含的水蒸汽量。单位为g/kg(干)。
建筑节能设计计算指标
3.1福建省夏热冬冷地区和夏热冬暖地区北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应主要考虑夏季空调,兼顾冬季采暖;夏热冬暖地区南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应考虑夏季空调,可不考虑冬季采暖。
3.2建筑节能设计计算指标
3.2.1夏季空调室内设计计算指标应按下列规定取值:
1居住空间室内设计计算温度26℃;
2计算换气次数1.0次/h。
3.2.2冬季采暖室内设计计算指标应按下列规定取值:
1居住空间室内设计计算温度16℃;
2计算换气次数1.0次/h。
3.3居住建筑通过采用合理建筑设计、增强建筑围护结构保温、隔热性能和提高空调、采暖设备能效比的节能措施,在保证相同的室内热环境的前提下,与未采用节能措施前相比,全年空调和采暖总能耗应减少50%。
建筑和建筑热工节能设计
4.1建筑与建筑热工节能设计
4.1.1住宅小区、建筑总体设计
4.1.1.1建筑群的规划布置、建筑物的平面布置应有利于自然通风。宜减少硬化地面,增加绿地和水域面积。房间门窗洞口位置应有利于组织夏季凉爽时间的穿堂风。
4.1.1.2建筑物的朝向宜采用南北向或接近南北向。建筑平面布置时,宜使居室朝向南偏东15°至偏西15°范围,但不宜超出南偏东45°至偏西30°范围。
4.1.1.3北区内,单元式、通廊式住宅的体形系数不宜超过0.35,塔式住宅的体形系数不宜超过0.40。
4.1.2建筑外围护结构节能设计
4.1.2.1居住建筑屋顶和外墙的传热系数和热惰性指标应符合表4.1的规定。
居住建筑屋顶和外墙的传热系数和热惰性指标应符合表4.1的规定。
4.1.2.2当选用的屋顶和墙体材料热工性能不明确时,应以法定检测单位提供的检测数据作为设计选择依据。
4.1.3建筑外窗设计
4.1.3.1居住建筑的外窗面积不应过大,各朝向的窗墙面积比,北向不应大于0.45;东、西向不应大于0.30;南向不应大于0.50。
居住建筑的外窗面积不应过大,各朝向的窗墙面积比,北向不应大于0.45;东、西向不应大于0.30;南向不应大于0.50。
建筑各朝向偏差在30°以内时,按相应朝向处理;超过30°时,按不利朝向处理。比如:南偏东13°,则认为是南向;南偏东33°,则认为是东向。
2.当建筑物外墙面向外凸时,凸出部分的长度小于或等于1.5米时,则该凸出部分的外墙面积全部计入宽度面所在外墙朝向面积;凸出部分的长度大于1.5米时,按各实际朝向计入各自朝向面积。
3.当建筑物外墙面向内凹时:
凹入部分的宽度小于5米,且大于或等于凹入长度时,则该凹入部分的外墙面积全部计入宽度面所在外墙朝向面积;宽度小于凹入长度时,则该凹入部分的外墙面积均不参与计算,但其材料应按节能计算的结果选用。
凹入部分的宽度大于或等于5米时,则按各实际朝向计入各自朝向面积。
4.楼梯间、电梯前室外墙外窗可不参与节能计算。
5.当建筑出现回字形结构时,天井部分围护结构不参与节能计算。
6.外墙面积包括外窗面积。
7.外窗凸出部分周边不透光的围护构造不参与面积计算。
8.外窗的面积是指用透光材料镶嵌的建筑外门窗面积,包括镶嵌透光材料的型材所占面积。
9.外窗的面积按实际面积计算,均计入窗洞口所在的外墙朝向。
4.1.3.2居住建筑的天窗面积不应大于屋顶总面积的4%,其传热系数不应大于4.0W/(mm2·K),本身的遮阳系数SC不应大于0.5。
4.1.3.3居住建筑采用不同平均窗墙面积比时,其外窗的传热系数K和综合遮阳系数SW应符合表4.2和表4.3的规定。
Sw=SC·SD,SD为建筑外遮阳系数,典型建筑外遮阳系数SD可按表4.4取值,或按标准JGJ75-2003附录进行详细计算;无建筑遮阳时SD=1,即SC=SW。常用外窗本身遮阳系数SC参照附录表D.1,或核查企业的产品资料。
2.有阳台的外门窗,按无遮阳处理。
4.1.3.4居住建筑外窗(包括阳台门)的可开启面积不应小于外窗所在房间地面面积的8%或外窗面积的45%。
居住建筑外窗(包括阳台门)的可开启面积不应小于外窗所在房间地面面积的8%或外窗面积的45%。
4.1.3.5居住建筑1至至9层的外窗的气密性,不应低于国家标准GB/T7107-2000第第3级要求(即在10Pa压差下,每小时每米缝隙的空气渗透量不应大于2.5m3,且每小时每平方米面积的空气渗透量不应大于7.5m3);10层及10层以上外窗的气密性,不应低于国家标准GB/T7107-2000第4级要求(即在10Pa压差下,每小时每平方米缝隙的空气渗透量不应大于1.5m3,且每小时每平方米面积的空气渗透量不应大于4.5m3)。
4.1.3.6门窗的传热系数和气密性能,应以法定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提供的性能数据为设计选择依据。
4.1.3.7当所设计的居住建筑不能完全符合本细则第4.1.2.1、4.1.3.1、4.1.3.2和4.1.3.3条中的各规定时,则应采用第5章“对比评定法”对其进行综合评价。
4.2节能设计步骤
4.2.1判断设计的居住建筑所属气候分区。
4.2.2计算设计的屋顶及外墙传热系数K和热惰性指标D,检查是否符合第4.1.2.1条的规定;如不符合,则应调整屋顶和外墙热工性能参数直至符合规定或用第5章“对比评定法”进行计算评价。
4.2.3计算各朝向窗墙面积比、天窗的面积和热工性能,检查是否符合第4.1.3.1、4.1.3.2条的规定,如不符合,则应调整设计参数直至符合规定或用第5章“对比评定法”进行评价。
4.2.4计算平均窗墙面积比CM,根据平均窗墙面积比CM及外墙K、D,通过查表4.2(北区)或表4.3(南区),查出外窗的综合遮阳系数SW、传热系数K(南区对外窗传热系数K不作要求)。进一步计算出外窗本身遮阳系数SC。
如外窗不符合表4.2或表4.3规定时,则应调整设计参数直至符合规定或用第5章“对比评定法”进行评价。
4.2.5检查外窗可开启面积是否符合第4.1.3.4条规定,如不符合,则应调整设计参数直至符合规定。
※如外窗为无固定亮子推拉窗,则可直接判定该窗符合规定。
4.2.6根据建筑图纸上外窗所处的位置及第4.1.3.5条要求,可通过核查外窗“三性”性能检测报告的气密性能,来选用合适窗型。
建筑节能设计的综合评价(对比评定法)
5.1“对比评定法”计算方法步骤按现行行业标准《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75-2003第5章规定进行,或使用“节能综合评价——对比评定法”专用计算软件进行计算。
5.2当使用专用计算软件进行计算时,根据设计建筑所处地区以及工程基本信息,软件会自动计算给定一个符合节能指标的参照建筑的能耗。通过调整设计建筑的屋顶、外墙、外窗等性能参数,使其能耗不大于参照建筑的能耗。
5.3节能综合评价软件计算步骤
填写工程基本信息;
2.输入所设计建筑的屋顶、外墙、外窗面积以及性能参数;
3.软件自动计算设计建筑和参照建筑的能耗;
4.软件判断设计建筑能耗是否不大于参照建筑能耗。
如是,则生成计算书,通过建筑节能设计;如否,人工综合调整屋顶、外墙、外窗面积或性能参数,重复2、3步骤,直到设计建筑能耗不大于参照建筑能耗。
采暖空调和通风节能设计及新能源应用
6.1居住建筑采暖空调方式及其设备的选择,应根据当地资源情况,优先考虑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新能源使用以及能源利用效率,充分考虑节能,经技术经济分析和环境评价综合分析后确定。
6.2夏季空调、冬季采暖地区的居住建筑宜采用热泵型冷暖空调器(机组)。
6.3采用集中式空调(采暖)方式的居住建筑,应设置分室(户)温度控制及分户冷(热)量计量设施。
采用集中式空调(采暖)方式的居住建筑,应设置分室(户)温度控制及分户冷(热)量计量设施。
6.4一般情况下,居住建筑不宜采用直接电热采暖设备。
6.5集中式供热、空调系统应优先考虑使用地热、江河湖海水体热、太阳能等自然能源。
6.6当选择水源热泵作为居住区或户用空调(热泵)机组的冷热源时,水源热泵系统应用的水资源必须确保不被破坏,并不被污染。
当选择水源热泵作为居住区或户用空调(热泵)机组的冷热源时,水源热泵系统应用的水资源必须确保不被破坏,并不被污染。
6.7居住建筑采用的分散式空调器、户式中央空调和集中采暖空调的冷(热)源机组,其能效比(性能系数)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并优先选用能效比高的节能型产品设备。
6.8居住建筑平面和立面设计时,应考虑采暖、空调设备的位置,旣不影响建筑景观,又有利于夏季排热、冬季吸热,避免气流对邻室的热、废气和噪声污染,并便于清洁和维护。
6.9居住建筑通风设计应处理好室内气流组织,提高通风效率。
6.10居住建筑分散式空调器的设置还应符合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住宅空调器设置标准》DBJ-13-43-2002的规定。
6.11厨房排油烟机的排气管通过外墙直接排至室外时,应在室外排气口设置避风和防止污染环境的构件。当排油烟机的排气排至竖向通风道时,竖向通风道的断面应根据所担负的排气量计算确定,应采取支管无回流,竖井无泄漏的措施。
6.12无外窗的卫生间,应设置有防回流构造的排气通风道,并预留安装排气机械的位置和条件。
6.13采暖、空调和通风设备(系统)安装,应由专业队伍施工,保证安装质量。
6.14鼓励在居住建筑上使用太阳能热水器,注意太阳能热水器与建筑的一体化设计。
建筑节能技术措施
7.1建筑规划设计
7.1.1采取合理的建筑群布置,选择良好的房屋朝向,争取自然通风,合理确定房屋间距与布局的形式。小区的建筑规划布局易采用南低北高的设计原则。
7.1.2在建筑空间的设计上利用纵横排列的错位,使建筑具有良好遮阳效果。可利用前排建筑的楼梯间做垂直通风口,也可利用底层全部架空做水平通风口,并与室外庭院结合,成为防晒、防雨的开敞空间。
7.1.3组织好房间自然通风,引风入室,并形成一定的风速。
房屋朝向要力求接近夏季主导风向,合理选择房间开口位置和面积,积极采取各种通风构造措施等。
7.2生态绿化
7.2.1采用中心绿地与组团绿地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利用小区原有的地形、地貌及一切其它可利用条件进行综合绿化。
7.2.2窗前绿化,以选择种植干高冠大,夏天叶茂,冬季落叶的树木(落叶乔木)为宜。
7.2.2窗前棚架绿化,利用攀缘植物如紫藤、牵牛、爬山虎等构成窗前水平或垂直遮阳。
7.2.3墙面(东西墙)上种植的攀缘植物。
7.2.4屋面绿化(如有土或无土种植)。
7.3建筑围护结构
7.3.1屋面和外墙
采用浅色饰面(如浅色粉刷、涂层和面砖等);
2.屋顶内设置贴铝箔的封闭空气间层;
3.用含水多孔材料做屋面层;
4.屋面蓄水;
5.屋面遮阳(如百叶板遮阳棚或爬藤植物遮阳棚等);
6.东、西外墙采用花格或爬藤植物遮阳;
7.屋顶的隔热处理,构造方法可参照附录C1;
8.选用热工性能好的外墙材料(如加气砼砌块等);
9.采用外墙外保温的隔热处理,构造方法可参照附录C2的构造形式。
7.3.2外窗
采取窗口遮阳时,可利用绿化或结合建筑构件处理(如出檐、雨蓬、外廊等);
2.北区宜设置便于控制和维护的活动外遮阳装置(如外置活动百叶遮阳帘);南区宜设置固定外遮阳设施(如固定遮阳板);
3.门窗采用各种热反射玻璃或贴热反射膜;
4.多层住宅宜采用平开窗,且尽量增大开启角度,加强室内的通风。
5.选用传热系数K低、气密性好、遮阳系数SC低的外窗(如中空玻璃窗等),各类窗型的热工性能参考附录D、附录E。
建筑节能设计审查
8.1设计审查
8.1.1屋顶、外墙传热系数和热惰性指标是否符合第4.1.2.1条要求;
检测方法:核查说明、计算书或型式报告。
8.1.2各朝向窗墙面积比是否符合第4.1.3.1条要求;
检测方法:核查计算书。
8.1.3天窗面积、传热系数以及遮阳系数是否符合第4.1.3.2条要求;
检测方法:核查计算书或型式报告。
8.1.4选用的外窗性能是否符合第4.1.3.3条要求;
检测方法:核查说明、计算书或型式报告。
8.1.5外窗开启面积是否符合第4.1.3.4条要求;
检测方法:核查计算书。
8.1.6相应外窗的“三性”检测报告中的气密性能是否符合第4.1.3.5条要求;
检测方法:核查说明或型式报告。
8.1.7当不能完全符合细则第4.1.2.1、4.1.3.1、4.1.3.2和4.1.3.3条规定时,应使用“对比评定法”对建筑热工参数进行调整,计算结果是否符合节能要求;
8.1.8空调采暖设备选用应符合本细则第6章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