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本项目已由新疆水利厅新水农水201524号批复,招标方案已经昌州发改投资2015854号文核准,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自治区、地州财政拨款配套,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法人及招标人为吉木萨尔县水利管理总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项目位于吉木萨尔县西大龙口灌区。主要建设内容:西大龙口河的西地干渠、西大龙口干渠、八家地干渠和庆阳湖干渠的节水配套改造,防渗改建、修补渠道总长29.728km。计划工期:2015年10月15日—2016年10月30日。工程划分为3个施工标段,1个监理标段。施工第一标段:西大龙口干渠(桩号0+766~6+848)和庆阳湖干渠(桩号1+900~3+020)段,包括的渠道防渗改建、渠道修缮、渠系建筑物施工和灌区自动化量测系统;施工第二标段:八家地干渠(桩号0+000~7+670)和庆阳湖干渠(桩号0+000~1+900)段,包括的渠道防渗改建、渠道修缮和渠系建筑物施工;施工第三标段:西地干渠(桩号0+000~12+190)段,包括的渠道防渗改建、渠道修缮和渠系建筑物施工;监理第一标段:施工标段全过程监理(含保修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施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2监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3.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不接受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限制市场准入处罚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3.5须持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证。
4、招标文件的获取:定于2015年9月12日至2015年9月16日,在新疆水利网(www.xjslt.gov.cn)“政务公开”组织机构中点击“建设与管理处”进入建设与管理处栏目下对应的“招标公告”中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0月8日上午10:30,地点为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大厅(昌吉回族自治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地址:宁边西路与世纪大道交汇处)。5.2逾期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新疆经济报》、《昌吉日报》、新疆信息网(http://www.xj.cei.gov.cn/)、新疆水利网(http://xjwater.xinjiang.gov.cn/)、西部庭州网发布。
7、评标办法:本工程施工标段采用合理低价法,监理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8、联系方式:招标人:吉木萨尔县水利管理总站地址:吉木萨尔县文化路9号联系人:张庆祥电话:0994-6921158传真:0994-6921158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乌鲁木齐市五星北路194号新地园大厦14楼联系人:汪新利何丽电话:0991-4338481 13699969312传真:0991-4338481
吉木萨尔县水利管理总站2015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