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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广核山西古交一期调度自动化系统采购公告

   2015-09-12 228
核心提示:中广核山西古交一期调度自动化系统采购公告

中广核山西古交一期调度自动化系统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0733-157403541901

所属行业:能源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山西

招标人:中广核古交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中广核古交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作为中广核山西古交一期调度自动化系统采购(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人,已完成政府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招标前的所有手续,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合格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及满足本招标公告中关于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均可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工程简介

1.1项目名称:中广核山西古交一期调度自动化系统采购

1.2项目概况:中广核山西太原古交阁上风电场规划容量100MW,本期容量48MW,以3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新建风电场220kV升压站。升压站规划建设2×50MVA主变,本期1台。风电场以一回220kV线路接入国电龙源康家会风电场升压站220kV母线,与康家会联合送出至静乐220kV变电站。

古交阁上风电场由山西省调调度管理,信息送山西省调、山西省备调、太原地调和太原地县备调。

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中广核太原古交阁上风电场一期工程调度自动化数据网部分

第二标段:中广核太原古交阁上风电场一期工程调度自动化电能及计量系统

1.3工期:本工程工期50日历日

本工程计划进场日期2015年10月25日

本工程计划完工日期2015年12月14日

1.4质量标准:本工程质量在不低于风力发电场项目建设工程验收规程(DL/T5191-2004)达标投产要求的基础上,还应达到合同约定的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规定的合格条件。招标人鼓励投标人提出更高的质量标准,并在工程中实施。各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明确达标投产并达到要求质量标准的目标和措施。

1.5工程招标范围:详见技术文件。

2、招标方式和原则:

2.1招标方式:本工程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2.2招标原则: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择优选定承包人。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合格的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合格的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地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实施投标项目的财务能力和资金实力、技术能力、生产能力、质量保证能力和其他相关的配套服务能力。招标人将依据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所提供的证明资料以及招标人认为必要的和合适的其它资料进行资格审查。

3.3投标人必须有权威机关颁发的ISO9000系列的认证书或产品认证证书和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3.4投标人应具有下述条件:

(1) 投标人必须是一个依法组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同项目设备的设计、制造(生产)许可证或资质证明。

(2) 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获得用户的好评,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 投标人应满足招标公告中相应的资质要求。如发现有失实情况,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

(4) 投标人正在履行的合同项目和准备承诺的合同项目,不应影响本合同的履行,确保合同项目设备按时、按质、按量制造完成和交货。

(5) 投标人须有如下资质:

1)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及以上或具有相应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工程专业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总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须有如下业绩:三年内完成过类似工程项目3个及以上(以合同复印件为准)。

3.5投标人须提交证明其投标设备设计、制造、交货和技术服务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合格性及一致性的文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人应提供投标设备产品全套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果需要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件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否则在评标时做废标处理。

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按时出席,并随带其有效身份证明(授权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提供企业法 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或工商局出具相关证明、企业的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副本(以上证件均需原件)。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 前对投标人的上述证件进行验证。

委托代理人及拟指派的项目经理必须提供近一年内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相关证明(需加盖单 位公章),证明文件必须单独装订,其扫描件的电子版必须与其他电子版投标文件同时提交给招标人。如果投标人不提供上述文件或提供的文件不完整将会导致废 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确认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与招标代理机构取得联系,由经办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在下列时间从下列地址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电子版如与纸质版有差异,以纸质版为准。

(1)时间:2015年9月11日至2015年9月17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4:30(北京时间)联系人:刘 凯 玮

手 机:13269553913

电 话:010-88622152

邮 箱:zbzxzb@163.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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