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7月23日讯 为了最大限度简化工程项目招标范围和程序,缩短招投标时间,淄博市住建局日前出台新办法,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记者获悉,新办法提高了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缩小了强制招标的范围,而且允许民营投资项目邀请招标,不再要求民营项目强制进行公开招标。
根据新的办法,淄博市依法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为,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人民币以上;重要设备(含工艺生产线)、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而公开招标的范围进一步缩小,淄博市依法必须招标的范围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重点工程项目和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者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工程项目。
而最为显著的改变就是对于民营投资项目招标的规定,不再强制进行公开招标。新办法规定,民营投资项目,可持企业章程到招投标管理机构进行登记,自主选择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选择公开招标的,不再采取登报发布招标公告的方式,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和淄博市建筑管理信息网发布即可;选择邀请招标的,可自主选择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或消耗量定额计价方式。
新办法还有一项变化,就是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发售并轨进行,在办理招标公告备案的同时提交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备案审查同步进行,投标报名首日即可发售招标文件。“这样可以进一步压缩招标时限,大大缩短招标时间。”淄博市建管处工作人员介绍说。
根据新的办法,淄博市依法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为,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人民币以上;重要设备(含工艺生产线)、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而公开招标的范围进一步缩小,淄博市依法必须招标的范围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重点工程项目和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者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工程项目。
而最为显著的改变就是对于民营投资项目招标的规定,不再强制进行公开招标。新办法规定,民营投资项目,可持企业章程到招投标管理机构进行登记,自主选择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选择公开招标的,不再采取登报发布招标公告的方式,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和淄博市建筑管理信息网发布即可;选择邀请招标的,可自主选择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或消耗量定额计价方式。
新办法还有一项变化,就是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发售并轨进行,在办理招标公告备案的同时提交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备案审查同步进行,投标报名首日即可发售招标文件。“这样可以进一步压缩招标时限,大大缩短招标时间。”淄博市建管处工作人员介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