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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益阳发电有限公司 废水处理综合治理节能改造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2015-09-25 192
核心提示:长安益阳发电有限公司 废水处理综合治理节能改造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长安益阳发电有限公司 废水处理综合治理节能改造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废水处理综合治理节能改造工程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长安益阳发电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招标编号

2.1、项目概况:湖南益阳电厂位于益阳市赫山区黄泥湖乡龙塘村、先锋村,资江南岸,东距益阳市市区约6km。电厂总装机容量为196万千瓦。一期工程建设2×330MW亚临界参数燃煤机组,已于2001年全部投产;二期工程扩建2×650MW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于2008年全部投产。机组编号依次为#1、#2、#3、#4,一、二期工程均为湖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设计。

湖南益阳电厂工业废水和雨水合流排放,废水、污水采用分类分散处理,达标排放方式。一期工程已建生活污水处理站一座,处理能力为2×10m3/h;一期已建含油污水处理站一座,处理油罐区含油污水;一期输煤栈桥冲洗水排入#1煤场两侧的煤泥沉淀池。一期工程建设的一座含煤废水处理站 (2×20m3/h)已暂停使用,二期工程建的一座含煤废水处理站 (2×30m3/h),处理一、二期含煤废水,处理完的达标水循环利用。一、二工期共用一套工业废水处理站,废水处理系统出力为100m3/h。

本工程拟对全厂废水进行全面治理及回用,主要建设内容为:拆除现有一期含煤废水处理设施,在其场地重建含煤废水处理设施;含煤废水收集系统完善改造;油库区雨排水及含油污水管沟及收集系统完善改造;煤场周边设三个洗车台;厂内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及管网更新改造、厂外增建一套生活污水处理装置;二期工程650MW机组灰渣废水系统修理恢复;设置全厂废水事故应急池;对运煤运灰道路废水收系统和电除尘器区域、干灰收集区的废水收集系统进行完善。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废水处理综合治理改造工程的设计、供货、施工、安装、管理、调试、试运行、消缺、性能试验、竣工资料的最终交付、技术培训及技术服务等所有工作。

2.3、招标编号:0866-15C1SXQY148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企业法人,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注册资金不小于人民币2000万元(证明文件:提供经年审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投标人须具有省、直辖市、自治区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电力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境或环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电力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明文件:提供电力行业设计资质证书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电力工程总承包资质证书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投标人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明文件: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4、投标人应具有省级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明文件: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5、投标人业绩须满足下述条件:具有两个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废水处理系统设计、建设、施工工程总承包业绩。

备注:有效投运业绩的完工时间截止到2014年 7月30日。

投运业绩证明文件:提供投运业绩清单;

投运业绩需提供业绩合同及项目用户废水处理装置通过168小时试运行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中须能清晰体现168小时试运行的通过时间(复印件加盖公章)。

3.6、投标人(包括其分包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具备履行合同能力,在近三年来无重大经济行为受到刑事、行政处罚及民事起诉,也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况出现,质量无不良记录。

3.7、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9月24日至2015年9月30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时至12:00时,下午 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电力行业设计资质证书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电力工程总承包资质证书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安全、质量、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业绩(以合同件及168小时试运行证明文件为准)及3.6项证明资料的原件(另递交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资料)到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需提供和报名资料复印件相同的电子版一份。

4.2 标书费1000元。

4.3以现场实到单位报名为准,不接受电子邮件和传真报名。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另行通知,地点:另行通知。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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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瑞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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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18810099894 18010029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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