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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郓城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渗滤液处理工程土建施工分包(二次)招标公告

   2015-09-26 254
核心提示:山东郓城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渗滤液处理工程土建施工分包(二次)招标公告

山东郓城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渗滤液处理工程土建施工分包(二次)招标公告

投资金额:700万元

所属地区:重庆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东郓城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渗滤液处理工程土建施工分包,招标人为重庆三峰科技有限公司,资金来源国有投资,采购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山东省郓城县张营镇二十里铺村西北约1000米

2.2施工内容:

2.2.1新建建、构筑物:1、2#调节池,1、2#UASB池,1、2#中间池,一级1、2#硝化池,二级1、2#硝化池,一级1、2#反硝化池,二级1、2#反硝化池,1、2、3#泵房, 污泥浓缩池,集水井,脱水机房,风机房,配电室,膜处理间,库房,药品间,中控室,化验室,分析室,超滤清夜池,浓液回喷池,清水回用池,设备基础及电缆沟等;

2.2.2建筑物的装饰装修;构筑物的防雷接地;现场多余土外运;区域内雨排水;其他安排的零星项目等;

2.2.3工程范围内的设备材料、建构筑物结构看守至工程移交。

具体施工内容以设计图纸为准。

2.3进场时间要求:2015年10月14日土建队伍及机具进场(具体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2.4计划工期:自开工之日起,暂定90天(具体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2.5质量保证:执行国家、山东省及郓城县质量标准。

3.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3.1.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土建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3.2业绩要求

提供1个污水处理项目设备土建工程业绩。

3.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3.1项目经理应具有 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必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且至少有3年的项目管理经验。

3.4其他要求

3.4.1技术负责人

(1)应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至少有3年的项目技术管理经验。

3.4.2主要管理人员

持有有效证件的质检员不少于 1 人,安全员不少于 1 人,材料员不少于 1 人,预算员不少于 1 人,施工员不少于 3 人。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从2015年9月25日起至至2015年9月30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购买招标文件,接受邮寄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如需邮购招标文件,另行支付邮费1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5年10月15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5.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温馨提示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郑工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郑工 13810351893

电话:010-53100745 51523703

邮箱:dlztb414@163.com

微信号:dlzbz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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