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审批编号:A标:[2015]NCCJ170/1; B标:[2015]NCCJ170/2; C标:[2015]NCCJ170/3; ),现就南宁市城市照明管理处2015年南宁市城市照明合同能源管理改造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南宁市城市照明管理处2015年南宁市城市照明合同能源管理改造采购
二、项目编号:NNZC2015-30256A
三、采购组织类型:集中采购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内容及预算金额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资质必须符合下列(一)或(二)要求:
(一)同时具备:
1、具有国内法人资格,注册经营范围满足所投分标采购内容且本项目所采购用的LED灯具的制造商;
2、具备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二)同时具备:
1、具有国内法人资格,注册经营范围满足所投分标采购内容的供应商;
2、具备发改或财政或工信部门备案的节能资质企业(以发改或财政或工信部门公告的名单为准)。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2.地点:南宁政府采购网。
3.方式: 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投标人自行在南宁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公告处下载招标文件。
4.售价: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5.报名要求:供应商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18:00前在南宁政府采购网(http://www.purchase.gov.cn)及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 www.nnggzy.net/gxnnhy)都完成网上报名,并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方可参加投标,否则,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将拒收其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参见南宁政府采购网的“供应商操作指南”及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办事指南中的“投标人网上报名指南”。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A分标:10000元,B分标:10000元,C分标:10000元。
投标保证金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工作日下班前到达专用账户,到账时间以银行确认的到达专用账户时间为准。供应商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仅限当次投标项目(标段)有效,不得重复替代使用。一个项目有多个标段并允许供应商分别报名的,供应商应按项目、标段分别提交投标保证金。
南宁市城市照明管理处2015年南宁市城市照明合同能源管理改造采购A分标:银行账号:8000947765666613719、开户名称: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南湖支行;
南宁市城市照明管理处2015年南宁市城市照明合同能源管理改造采购B分标:银行账号:8000947765666613332、开户名称: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南湖支行;
南宁市城市照明管理处2015年南宁市城市照明合同能源管理改造采购C分标:银行账号:8000947765666619465、开户名称: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南湖支行;
具体操作方法参见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办事指南中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指南”。
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时,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根据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项目投标保证金到帐信息表》查验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5年10月20日09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南宁市沙井大道56号华南城2号广场5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详见5楼电子显示屏场地安排),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5年10月20日09时00分在南宁市沙井大道56号华南城2号广场5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详见5楼电子显示屏场地安排)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在册职工,并携带身份证、社保缴费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一、网上查询地址:
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gxcz.gov.cn (广西财政网) , www.purchase.gov.cn(南宁政府采购网)。
十二、业务咨询:
采购人南宁市城市照明管理处,联系人:曹平华 ;联系电话:0771-2869252
采购代理机构: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项目联系人:玉秀莉;联系电话:0771-5501136传真:0771-5532986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南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771-2189091
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2015年0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