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KV送出线路招标 华能格尔木五期45MWp并网光伏发电工程35KV送出线路施工招标公告
受华能青海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华能格尔木五期45MWp并网光伏发电工程35KV送出线路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现就该项目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招标人:华能青海发电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华能格尔木五期45MWp并网光伏发电工程35KV送出线路施工
3、项目概况:本工程厂址位于青海省格尔木市东出口光伏发电园区内,本工程设计总装机容量45MWp,电池组件选用260Wp多晶硅组件,采用固定可调支架安装。根据接入系统批复方案,35KV送出线路起点为格尔木五期工程35KV开关站,通过2回35kV线路向正南方向引出后通过规划的输电线路走廊向东接入格尔木东出口光伏园区西区1#110kV升压汇集站,单回架空线路长度约4.5km。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银行贷款。
二、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内容包括:新建35kV输电线路工程(同塔双回,每回35kV线路长度约4.5km;2根24芯ADSS光缆,每根长度约5.3km),包括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安装、系统接入、调试、试验(含特殊试验)、试运行、试生产、最终通过电网公司验收、性能保证等全过程的施工承包工程,含建设工程工作范围内的全部生产设施、附属设施设备材料的采购。其中工程设计包括施工图设计(含当地电力主管部门图纸审批)、竣工图设计;施工包括承包范围之内的全部建筑、安装工程施工;采购包括工作范围内的设备和材料订货、供应、运输和储存;调试包括投标人工作范围内的全部设备和系统的单体试运、分部试运和整套启动试运;验收包括阶段验收和最终验收;性能保证指在投标人工作范围内的系统和设备性能满足合同附件中所明确的性能指标。
2、投标人负责用地(包括永久、临时用地的征用及相关手续、土地证办理)手续办理及相关费用、预算书编制、竣工文件编制、所建线路的线路参数测试、协调电力部门的质量监督验收、协调电力主管部门验收及竣工投产、完成保修期各阶段的相关内容和服务。
3、投标人负责施工道路、供水、供电、环保及水保验收等事宜。
4、投标人负责35kV线路、系统接入光伏园区西区1#110kV汇集升压站的电缆线路工程施工,直至线路正常投运,包括通讯光缆引至1#110kV汇集升压站通讯机房,不包括110kV汇集升压站侧35kV进线间隔设备安装调试,保护、计量等系统设备安装、调试,不负责35kV线路保护定值计算。
5、投标人负责采购线路施工材料,不含1#110kV汇集升压站侧进线间隔设备(避雷器、电流互感器、断路器、隔离开关、电缆等)的采购。与华能格尔木五期工程35kV开关站分界点为35KV出线柜。
6、投标人负责通讯光缆的采购、架设、设计、安装、调试工作,并将通讯光缆引至35KV开关站通讯机房。
7、线路投入运行后,投标人负责按电网公司要求统一制作、安装标识标牌。
8、招标人负责线路保护、电度表、通讯设备的设计、采购、安装、调试工作(此部分已含在格尔木五期综合自动化系统设备中)。
三、工期要求
1、设计工期:2015年11月10日前完成勘测、设计工作、业主及电力部门审查。
2、施工工期:2015年11月11日开工至2015年12月26日完工,具备送电投运条件。
四、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项目设计规范要求,达到优良。
五、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
2)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电力行业工程设计(送电、变电)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4)具有近3年内(2012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35kV及以上输变电工程业绩不少于1项;
5)拟派任的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
6)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财务状况良好;
7)未发生过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8)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通过进行报名、下载文件、澄清等工作,投标方须登陆网站完成报名、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
2、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5年10月12日9:00起至2015年10月16日17:00止(北京时间),登陆上传报名文件(含盖章扫描版报名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联合体协议书(如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证书、项目经理建造师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业绩表及业绩证明(合同及运行证明)、以及公告第五项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所有文件放入一个word文件中编辑,无需压缩);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方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3、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3.1文件费的支付
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方须通过网上第三方(企业网银或个人网银)支付,不支持其他支付方式,在支付前请核实您银行账户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文件的购买。投标方须分标段购买文件,不得一次支付所有购买标段的文件费用。
3.2购买招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必须真实有效,所留联系人应当为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报名、招标、发标、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3.3支付成功后,投标方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除招标方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3.4文件费:1535元,文件费发票开标时领取或邮寄(邮寄将按各投标方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邮寄地址及联系人邮寄)。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15年11月2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方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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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京
电话:010-56020036
E_mail:zxzbcg@163.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附表1 招标货物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