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蓬江江沙分布式能源站项目离心式电制冷机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HDT444/13
招标编码:CBL_20151014_172202541
所属行业:机械电子电器,其它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所属地区:广东
招标人:广东华电新能源项目筹备处
一、招标人:华电福新江门能源有限公司
二、所属地区:广东
三、招标内容及项目概况:
1、招标内容
序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内容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2
|
离心式电制冷机(水冷冷水机组)
|
1台套;*制冷量(kW) ≥800*压缩机类型 封闭喷油螺杆式
|
台套
|
1
|
|
备注:以上设备台套数量仅为参考,以招标技术规范书所列数量为准。
2、工程规模:本工程规划容量460MW,本期230MW。
3、建设地址:江门市蓬江区江沙示范园A-03-b02地块。
4、工程计划(形象)进度:建设进度暂按2015年7月开工,2016年8月机组投产。
四、资金来源:由项目资本金和项目融资两部分构成。
五、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具有相应资质和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 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公司),公司注册时间不少于3年。
2、 设备生产商应具有生产所需的厂房、设备,加工生产、试验能力及试验装备,并有设备生产许可证或相关的认证、强制认证,获得权威机构颁发的ISO9001系 列质量体系认证并按其对设计、制造、包装的各阶段采取了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确保设计、制造和包装的质量,能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全面完成被授予的合同。
3、 设备生产商必须具有设计、制造配套同等级及以上同 类型设备的经验(附有说明或证明文件)。设备生产商在专业技术、加工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设备生产商宜为国家电力行业等有关部门和机构认定的具有设计、制造同等级设备出力能力的辅机设备制造厂商。
4、 设备生产商若为国内生产企业,应以本企业名义参加投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代理商投标;投标人如果是中外合资(合作)企业或进口设备代理商且是由外方提供技术支持的,应出具外方的设备性能、质量保证的书面文件(复印件)并提供代理授权证书及相关证明文件。
5、 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是最先进、可靠的成熟产品,不接受试验或试制性产品,产品能满足或优于招标规范书的要求。
6、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且没有被处于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7、 投标人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12年~2014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结论良好,无偷税漏税记录。
8、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9、 本次招标所有标段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11、 同一原装进口产品仅接受一家国内代理商的投标。
供应商资质及业绩要求
序号
|
专业
|
标段名称
|
资质、业绩要求
|
2
|
暖通
|
离心式电制冷机
|
1、国内外知名品牌,至少5年内有2台制冷量2000kw级以上设备成功投运业绩 2、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以上。
|
六、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请各位投标商严格按照资格条件及顺序在投标文件中列出相应资质业绩。开标后,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符合以上资格条件要求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步详评。
七、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1、公告及购买标书时间:2015年10月14日至10月20日下午17:00整。
八、招标文件购买时间、方式及价格:
1、购标时间: 2015年10月14日至10月20日下午17:00整。
2、 标书发售交纳标书费,以所附的《投标回函》格式回函,待确认后 下载招标文件。
3、标书售价:离心式电制冷机809元
4、标书款支付方式:电汇方式支付。
联系人:刘 凯 玮
手 机:13269553913
电 话:010-88622152
邮 箱:zbzxzb@163.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