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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215宜徽公路皖苏省界至广德凤桥段改建工程PPP项目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2015-10-15 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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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215宜徽公路皖苏省界至广德凤桥段改建工程PPP项目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码:CBL_20151014_18220964

开标时间:2015-10-26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水利桥梁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安徽

招标人:广德县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S215宜徽公路皖苏省界至广德凤桥段改建工程经广德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为特许经营项目,采用PPP模式投资合作建设。本项目的授权主体为广德县人民政府,实施机构(招标人)为广德县交通投资有限公司,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等规定,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选择社会资本。诚邀有兴趣的潜在社会资本方可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工程概况

2.1 项目名称:S215宜徽公路皖苏省界至广德凤桥段改建工程PPP项目。

2.2 项目规模:起点位于皖苏省界,经新杭镇、广德县经济开发区、广德县城、桃州镇,至终点广德县柏垫镇凤桥社区,路线全长53.7公里。技术标准为: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25.5米,路面宽21米(其中K28+230~K45+030为利用段,该段兼顾城市道路功能,红线宽35.5米),沥青混凝土路面。

2.3 总投资额:本项目概算总投资约15亿元人民币。

2.4 建设工期:2年

2.5 特许经营权年限:不低于10年

2.6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S215宜徽公路皖苏省界至广德凤桥段改建工程PPP项 目的社会资本方,中标后,投资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与广德县人民政府指定的政府方出资代表合资设立项目公司,由项目公 司全过程负责本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及运营维护(含道路工程、桥涵工程、立交工程、管线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收费站、养护工区、服务区及其他附属工程等),并在特许经营权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期满后,按照特许经营权协议的约定,将公路(含土地使用权)、公路附属设施及相关资料无偿移交给广德县人民政府指定的相关部门。

3.项目需求

本项目运作采用PPP模式,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社会资本方,对S215宜徽公路皖苏省界至广德凤桥段改建工程进行投资,政府或实施机构与社会资本组建项目管理公司,其中:社会资本方持不低于70%股权,政府方(或其授权主体)持不高于30%股权,项目资本金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20%,按双方占股比例注资。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的资格条件包括:

(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2)注册资本金伍亿元人民币以上(或等值货币,下同),总资产叁拾亿元人民币以上,2014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伍亿元人民币以上(以上须同时满足);

(3)最近连续三年每年均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4)提供国有商业银行或股份制银行出具的申请人账户不低于叁亿元人民币存款证明的材料(证明材料出具时间: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前30天内);

(5)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截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三年内,在中国大陆地区完成过不少于15亿元(或不少于50KM)一级及以上公路或城市主干道(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和交(竣)工验收报告,以交(竣)工验收证书日期为准);未被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

(6)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

4.2 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作为项目公司的投资控股方,且同时满足4.1款中(1)(2)(3)(4)(6)条的规定,联合体其他成员必须满足4.1款中(5)条的规定。

5.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报名时间:2015年10月 14 日至2015年10月 19 日(北京时间)止。

6.2 报名方式:

(1)本项目采用会员制网上报名。

(2)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申请者,可登陆,点击项目公告下方“网上报名”按钮,按照提示完成报名流程。

6.3 资格预审文件、施工电子图纸获取方式: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售价300 元/套,如未缴纳则不具备资格预审申请资格。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5年10月26日14时30分。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 凯 玮

手 机:13269553913

电 话:010-88622152

邮 箱:zbzxzb@163.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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