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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防弹、防砸(防爆)玻璃供应商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2015-10-17 233
核心提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防弹、防砸(防爆)玻璃供应商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防弹、防砸(防爆)玻璃供应商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防弹、防砸(防爆)玻璃供应商入围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入围供应商。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防弹、防砸(防爆)玻璃供应商入围项目。

2、采购单位: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

3、招标代理: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4、招标范围和工作内容:防弹、防砸(防爆)玻璃供应商入围,主要工作内容为防弹复合玻璃、防砸(防爆)玻璃及氟碳喷涂供货、安装及售后服务等。

5、规格规格型号及外观颜色:

(1)防弹复合玻璃: 防弹复合玻璃: F79B/FZB-A(30㎜)、F79B/FZB-A(33㎜)(执行标准GA165-1997、GA844-2009)。

(2)防砸(防爆)复合玻璃:FZB-A(10+1.14+10)㎜(执行标准GA844-2009)。

(3)安装材料的钢结构:(执行标准GA518-2004)钢结构需制作氟碳喷涂(香槟银色)。

6、资金来源:自筹。

7、质量要求:验收合格。

8、服务周期: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二、投标单位资格要求和合格条件

1、投标单位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并为防弹、防砸(防爆)玻璃生产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须备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2、投标单位为生产商的注册资金须在人民币800万元(含)或等值美元以上,为代理商的注册资金须在人民币300万元(含)或等值美元以上(代理商的生产商注册资金须在人民币800万元(含)或等值美元以上)。

3、投标产品生产商的经营范围应具有制造和销售防弹产品的内容,有独自自主产权的生产线,投标产品生产商须在近期(2年)内有类似销售业绩,投标产品代理商在近期(2年)内有类似销售业绩。

4、投标产品的生产商须具备所在地省级公安部门技防管理工作办公室核发的《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生产登记批准书》。

5、投标产品应具有保险公司承保的《产品责任保险》。

6、投标产品应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并具备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型式检验)。

7、投标单位须具备相应的货物供应、安装能力和良好的技术支持、售后服务能力,并具备省级公安部门技防管理工作办公室《辽宁省安全技术防范设施设计施工资质证》。

8、投标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1、时间:2015年10月16日至2015年10月20日

2、地点:辽宁

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4、需携带的证件材料:

生产商投标需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生产登记批准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产品责任保险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检验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7)辽宁省安全技术防范设施设计施工资质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8)授权委托人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代理商投标需携带以下资料:

(1)代理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生产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代理商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生产商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生产登记批准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生产商产品责任保险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生产商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7)生产商检验报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8)代理商辽宁省安全技术防范设施设计施工资质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9)代理商授权委托人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0)生产商对代理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11月5日9:00时。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登录后查看)

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30000元)整,于开标前不少于三日递交。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 杰

手机: 1312 111 5668

电话:010-8862 2152

传真:010-8862 2152

E-mail:zjzbcg@126.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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