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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污水二期新建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2015-10-18 204
核心提示: 廊坊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污水二期新建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廊坊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污水二期新建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692-156A04410474]

(以下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东瀚蓝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称“招标人”)的委托,就廊坊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污水二期新建工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如下: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廊坊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污水二期新建工程项目

2、项目规模:二期新建工程完成后,规模达到日处理生活垃圾渗滤液400 m3。

3、招标内容:

工程内容为廊坊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污水处理二期新建工程范围内的1#、2#硝化池,1#、2#反硝化池,1#、2#厌氧池,污泥脱水池,污泥接料间,药品暂存间,加药间,脱水机房,配电间等土建工程及配套施工(包括预埋件、设备基础、水池防腐、地面环氧地坪、建筑电气、防雷接地、照明、给排水、消防、道路等),工程中需考虑施工场地等,且不得对现生产造成影响。所有工程量最后按实结算。(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的《技术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该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

4、项目地点:廊坊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内。

5、项目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15 年11月10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项目总工期:90天,竣工时间为2016 年2月8日(如遇冬季气温连续低于零下五度,无法予以施工,工期顺延)。

合格投标人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或以上资质(适用于建建[2001]82号文标准)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适用于建市[2014]159号文标准)的施工企业,且需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负责人在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前,不能同时担任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保证金 。

4、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1、时间:2015年10月16日至2015年11月5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2:00-5: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3、标书售后不退。邮购另加快递邮费人民币100元。(注:标书款支付方式pos机刷卡或电汇,不接受现金。我中心只开具对应金额增值税普通发票)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递交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1、递交时间:2015年11月6日上午9:00~9:30时(北京时间);

2、递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6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3、递交地点:

投标保证金

所有投标人都必须提交一份金额为(人民币)¥90474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招标代理机构帐户上。投标保证金的有关事项按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兹定于下列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

1、开标时间:2015年 11月6日上午9:30;

2、开标地点:

其他说明

1、各投标人的资料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如发现有虚假、隐瞒情况者,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2、 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八、招标代理机构所在地和通讯

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京

电话:010-56020036

E_mail:zxzbcg@163.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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