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能新疆阿克苏纺织工业城热电厂(四大管道配管) 四大管道配管招标公告
浙能新疆阿克苏纺织工业城热电厂工程经国家能源局国能电力[2014]75号文《国家能源局关于同意浙能阿克苏纺织工业城热电新建项目纳入2014年度新疆火电建设规划的复函》批准同意开展工作。项目建设规模为2×350MW超临界燃煤机组、总投资约为30亿元人民币,建设地址位于新疆阿克苏纺织工业城,计划于2016建成。项目业主为浙能阿克苏热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和贷款。
现将本次招标内容和投标资格条件等公告如下:
1、标段内容:计算机CAD优化设计配管、下料、组合焊接、坡口、热处理、检验、金属试验、无损探伤、管道清理-酸洗或喷砂、油漆、包装。
2、资格条件:
2. 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附有母公司法人授权函的其他组织(独立营业执照、独立税务登记);
2. 2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
2.3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4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企业未处于破产状态,或财产未处于被接管或冻结状态,且未处于限制投标期内;
2. 6至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2. 7投标人应是具有制造与招标产品相同的资格,具有二个项目及以上350MW超临界火力发电机组四大管道工厂化配管的2年及以上 国内运行业绩(须提供合同文件的封面、签字盖章页和能体现P91材料配管的复印页和业主证明,总包后转给其它单位生产的不能作为自己的业绩);(需提供合同文件的封面、签字盖章页);
2.8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但对于代理控股关联公司所制造产品的专业销售公司,不视为本条项下的代理商,但投标人须提供与制造商的股权关系证明文件;在上述情形下,投标人仍需提供以下证明文件:代理同类设备的业绩、制造商关于该项目的唯一授权函、所代理设备制造商的技术支撑承诺函或连带责任书;其所代理设备制造商须具有制造与招标设备相一致的资格;
2.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1月9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浙江省。
招标人于2015年10月 16日至 2015 年 10月22日(工作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集中出售招标文件,每本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500元,售后不退,逾期不再出售。凡符合资格条件并有投标意向的独立法人,请指派代表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购按本公告要求的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应杭州市税务局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单位必须提供公司税务登记证号码。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参加,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联系【刘经理】办理相关入网手续,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 刘强
手 机: 18811122893
电 话: 01052859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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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 信: X8888214 在线QQ: 2226482082(注明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