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成都至贵阳铁路乐山至贵阳段工程CGZQSG-14标自购物资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成都至贵阳铁路乐山至贵阳段工程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成都至贵阳铁路乐山至贵阳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0]2862号)、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新建成都至贵阳铁路乐山至贵阳段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办函[2013]56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贵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国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共同出资和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资本金和银行贷款各50%。招标人为中铁物资集团云南有限公司、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成贵铁路CGZQSG-14标项目经理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成贵铁路CGZQSG-14标项目经理部承建的新建成都至贵阳铁路乐山至贵阳段站前工程CGZQSG-14标段,位于大方县与黔西县境内,起讫里程为D3K408+878.24~DK443+972.4,线路全长33.931km,工程总投资240454万元,其中区间路基182.9万m3;特大桥12座8763.78m,大桥12座3434.66m,中桥4座329.62m,涵洞20座378.72横延米;隧道16座14094m;箱梁预制架设650孔(含15标),无砟道床66.88km。铁路等级为客运专线,双线,电力牵引,设计行车速度250km/h。项目施工工期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2月28日。
2.2招标内容:
(见公告附件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具备业绩如下:
钢材: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
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须具备长材年产100万吨(含)以上的生产能力,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近2年综合销售收入年均达到2亿元(含)人民币以上。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或代理商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生产商具有近两年内由国家认可的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5、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商或代理商近三年内具有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和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不在铁路总公司、建设单位以及招标人上级单位处罚期内;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7、其他要求: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但必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授权函,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应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型材: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
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须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近2年综合销售收入年均达到50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或代理商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生产商具有近两年内由国家认可的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5、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商或代理商近三年内具有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和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不在铁路总公司、建设单位以及招标人上级单位处罚期内;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7、其他要求: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但必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授权函,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应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粉煤灰: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
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须具有分选设备,粉煤灰年均产量不低于10万吨,能生产I级、II级粉煤灰,必须是电厂原厂生产的粉煤灰。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得少于500万元人民币,近2年综合销售收入年均达到10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生产商具有近两年内由国家认可的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其各项指标均能满足《铁路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TB10005-2010)及《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 10424-2010)等最新标准的要求。
5、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商或代理商近三年内具有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和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不在铁路总公司、建设单位以及招标人上级单位处罚期内;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7、其他要求:投标人要注明粉煤灰来源电厂详细名称及地址,代理商要出具电厂的代理授权函(代理销售协议)或电厂粉煤灰总经销商出具的代理授权函(代理销售协议),如果是总经销商出具的授权函,还应同时出具电厂针对该总经销商的授权函,厂家或代理商应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0月28日0:00时至11月03日23:59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凭用户名、密码,登录“四川省公共资源会员网上交易系统”按要求完成网上支付后,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
4.2招标文件售价见公告附件1,售后不退。
4.3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将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5年11月19日9:30时至10:30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1月19日10:30时,地点为: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四川省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3号二楼开标大厅本项目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附件1:
招标公告附表
物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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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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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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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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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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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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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售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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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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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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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C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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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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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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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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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物资集团云南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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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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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钢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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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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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C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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吨
|
8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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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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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物资集团云南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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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
建筑钢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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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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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C03
|
吨
|
4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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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公告
|
中铁物资集团云南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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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
|
建筑钢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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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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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C01
|
吨
|
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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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公告
|
中铁物资集团云南有限公司
|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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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字钢、角钢
钢板、无缝钢管
|
型材
|
XC02
|
吨
|
2600
|
见公告
|
中铁物资集团云南有限公司
|
1000
|
工字钢、角钢
钢板、无缝钢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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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煤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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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MH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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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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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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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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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成贵铁路CGZQSG-14标项目经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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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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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级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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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煤灰
|
FMH02
|
吨
|
3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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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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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成贵铁路CGZQSG-14标项目经理部
|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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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级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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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规格、交货地点、需求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联系人:王斌 吴女士
手机:13381427958
电话:010-56020036
E_mail:zxzbcg@163.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