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法制教育中心综合教学楼工程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河北
1.招标条件
河北省法制教育中心综合教学楼工程项目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投资【2015】101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河北省人民政府防范办、河北省社会公益项目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专项经费和省预算内基建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石家庄市桥西区新华西路(原石获南路)172号;
2.2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9760平方米;
2.3工期:6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可研编制、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2.5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并符合国家现行规程、规范要求,达到《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要求,满足招标和施工现场的施工需要。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工程咨询甲级、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0月29日至2015年11月4日,每日上午8 时30分至11 时30分,下午14 时00分至17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为2015年11月24日9时0 分(北京时间)。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启兵
电 话:15375479413
邮 箱:liqibing07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