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联成仓储有限公司1#、2#液体化工泊位招标公告
2015-10-29
开标时间:2015-11-18
所属地区:辽宁
盘锦联成仓储有限公司1#、2#液体化工泊位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自筹30%,贷款70%。受盘锦联成仓储有限公司委托,对盘锦联成仓储有 限公司1#、2#液体化工泊位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本工程已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了招标备案,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盘锦联成仓储有限公司1#、2#液体化工泊位;
2.资金来源:自筹30%,贷款70%;
3.建设地点:盘锦港荣兴港区西作业区;
4.招标范围:码头泊位长度409m,建设1个5万吨级和1个1万吨级液体化工泊位,分别为1#泊位和2#泊位;
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6.开竣工时间:2015年11月23日至2016年5月30日。
7.质量标准:符合水运工程质量验收标准(JTS257-2008)的合格要求;
8.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建设部核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及以上的独立法人企业。
2.具有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
4.项目经理一名,执业资格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港口与航道专业);
三. 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0月29日至2015年11月2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 时(北京时间)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证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上述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2.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投标保证金:30万元。
4.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售后不退。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1月18日上午13:3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开标时间:2015年11月18日上午13:30(北京时间);
3.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五、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程 伟
电 话:18255142925
邮 箱:chinaztb@126.com
201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