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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京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5#炉磨煤机排渣系统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2015-10-31 212
核心提示:内蒙古京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5 炉磨煤机排渣系统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内蒙古京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5#炉磨煤机排渣系统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编号:HM136-JDPZXTGZ-2015

二、招标内容:

5#炉磨煤机排渣系统改造工程

三、工期:本技术规范签订之日起30天内设备到场,设备现场安装7天/1台磨。

注:上述内容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并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

2、必须为一般纳税人;

3、被授权人必须为投标人本企业职工;

4、具有相应服务能力的单位;

5、在近三年内具有类似业绩;

6、企业具有至少1个300MW以上火力发电厂同类型机械式石子煤排渣系统施工业绩。

7、投标人在近3年内未出现委修方对质量和修后服务投诉的不良记录。

8、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9、在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10、有两次以上在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被举报的单位不接受投标。

以上所要求的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有意投标的单位均可参加。

五、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1、时间:2015年10月30日—2015年11月5日 下午17:00 (北京时间),逾期不再接受。(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休息)

2、报名时进行资格原件的核查,潜在投标人需提供下列证件和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A4纸胶装成册)两份,供招标代理机构核查。通过资格核查的可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提供最新版本,如未更换,需提供最新年检证明)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不年检需出具官方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3)国、地税务登记证(副本)(包括一般纳税人证明)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法人必须签字并盖手章,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被授权人身份证及本企业职工证明(提供社保证明)复印件

联 系 人 :王 帆

手 机:1326 9139 778

电 话:010-8862 2152

传 真:010-8862 2152

邮 箱:wfzbcg@163.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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