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江溪洛渡水电站3号、4号交通洞消防管道及左右岸联通管道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对金沙江溪洛渡水电站3号、4号交通洞消防管道及左右岸联通管道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溪洛渡电站位于四川省雷波县与云南省永善县交界的金沙江干流上,距下游宜宾市约184km(河道里程),左岸距四川省雷波县城约15km,右岸距云南省永善县城约8km。溪洛渡水电站由拦河大坝、泄洪建筑物及引水发电建筑物组成。电站共装机18台,多年平均发电量572亿kW·h。2014年全部机组投产发电。本水电站按“无人值班”(少人值守)原则设计,采用计算机监控系统。
2.2 招标范围
金沙江溪洛渡水电站3号、4号交通洞消防管道及左右岸联通管道安装工程包括溪洛渡电站左右岸水厂与各高位水池间、各高位水池与各用水点间的输水管道安装和防腐,各类管线总长约12400m、成品支架约1097榀。管线敷设范围如下:
(1)大坝▽395m灌排廊道左右岸连通管线;
(2)左岸▽480m泵房至▽650m水池输水管线;
(3)左岸▽480m泵房至▽530m水池输水管线(含530m水池至水厂管线);
(4)左岸▽740m水池至3号公路洞口管线;
(5)左岸▽640m泵房至▽740m水池管线;
(6)左岸3号交通洞内管线;
(7)右岸▽700m水池至4号公路洞口管线;
(8)右岸4号交通洞内管线。
2.3 计划工期
本工程计划于2015年10月15日开工,2016年3月15日全部完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近三年内(2012年1月1日至今)具有类似工程业绩;
(4)拟派驻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资格证书及注册证书;拟派驻施工现场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5)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无亏损情况。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北京时间2015年9月6日至2015年9月10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本招标文件仅提供电子版,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2有意向的投标人须登陆进行注册成为注册供应商,并在规定的发售时间内通过电子采购平台点击“报名”提交申请、交纳招标文件购买款。
5.现场踏勘与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将于2015年9月11日上午9时00分统一前往工地现场踏勘,踏勘完毕后不再召开投标预备会。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可自愿参加,踏勘现场所需的交通工具由投标人自备,食宿自理,安全自负。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次投标文件的递交分现场递交和网上递交。
现场递交:请各投标人将纸质投标文件(一正两副)、电子文档(U盘两份,光盘两份)递交;
网上递交:请各投标人将电子投标文件按照规定加密上传至电子采购平台相应栏目
6.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28日上午10时00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若现场递交部分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网上递交部分相关电子投标文件未成功传输到电子采购平台栏目的投标人,其投标作无效处理。
6.3 投标人应随投标文件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伍万元整,其形式为银行电汇或转账,不接受银行保函、银行汇票、支票和现钞等其它形式。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到账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6.4 招标人将于2015年9月28日上午10时00分公开开标,届时各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
联 系 人 :王 帆
手 机:1326 9139 778
电 话:010-8862 2152
传 真:010-8862 2152
邮 箱:wfzbcg@163.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