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长江航运公安局涪陵、马鞍山2处派出所20米玻璃钢公安艇建造招标公告
招标编码:CBL_20151030_18600622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标讯类别: 政府采购
资金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投资金额:800万元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江航运公安局涪陵、马鞍山2处派出所20米玻璃钢公安艇建造可行性研究报告已获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长航规[2014]271号文批复,项目建设单位为长江航运公安局,建设
资金来自交通运输部专项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工程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包括:
本船采用双折角线带尾隧道排水型快艇线型;单底单甲板、单层甲板室;双机、双舵、双桨、柴油机驱动螺旋桨推进;船体及上层建筑均为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造构造。
主要技术参数及设备配置如下:
采用20米玻璃钢巡逻船定型船型,按照公安工作任务特点进行适当优化。主船体及上层建筑采用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造,主尺度约为:20米×4.5米×1.75米×0.79米(总长×型宽×型深×设计
吃水),主柴油机功率2×260千瓦左右,设计航速39公里/小时。
建成后配置地点为:长江航运公安局涪陵和马鞍山派出所。主要用于公安派出所水上执勤、日常巡逻、安全保卫、消防监督及检查指挥等,具有在夜间、雾天等恶劣天气条件下航行能力。
2.2招标范围
建造2艘长江航运公安局20米级玻璃钢公安艇,交船期:180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建造能力,且必须满足如下强制性资格要求,并提供需要的+证明材料:
资 质条件: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并须:
(1)具有同类玻璃钢艇生产资 质+证书;
(2)具有有效的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财务要求: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且:
(1)财务经营状况良好,近三年不得有亏损;
(2)2012年、2013年、2014年的年平均营运资本应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营运资本=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3)2012年、2013年、2014年的年平均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
业绩要求:2012年、2013年、2014年三年内建造过同类型或质量、船舶技术指标、参数等优于同类型的玻璃钢船艇,且使用情况良好(必须附有+证明文件)。
信誉要求:重合同、守信誉;
项目经理要求:(1)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2)近三年有承担建造同类玻璃钢船艇项目负责人的业绩。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5年10月30日至2015年11月6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逾期停止出售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人民币50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19日上午9:00时整(北京时间)
7.开标时间:2015年11月19日上午9:00时整(北京时间)。
联系人:张 磊
电 话:138 1009 3901
邮 箱:hengda39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