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始县2015年第一批粮食仓储设施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河南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固始县2015年第一批粮食仓储设施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固始县宁远物流贸易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固始县2015年第一批粮食仓储设施项目;
2.2建设地点:河南省固始县段集镇站北路以南,武汉铁路局固始站货场以西;
2.3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建设规模:新建3栋平房仓,建筑面积5832平方米,仓容3万吨及设备购置;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内容的施工、竣工验收及保修;
2.6工 期:365日历天;
2.7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同时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任该项目的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未在正在施工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3.3 投标人自2012年11月1日以来至少有1项类似项目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投标人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投标人于 2015年11月4日至11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分至11:30分,下午14:00分至16:30分(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4.2 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须为本单位员工,并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近半年连续按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职称证、相关业绩合同、检察机关出具的 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上述所有证件出具原件,并提供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3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李启兵
电 话:15375479413
邮 箱:liqibing07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