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力安公司环境影响评价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 服务采购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概况及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盘锦科力安石油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具备国家环保部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证书》,评价范 围为环境影响报告表类别(一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是该公司的主要业务之一,且业务量逐年递增。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技 术导则”等法律、技术文件的规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过程中,需委托第三方开展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监测数据作为环评报告的支撑材料,是环评通过 评审的基本要求之一。现通过招标委托社会第三方机构开展此项工作。
招标范围:依据招标方监测方案并按照相关标准开展监测,对环境监测布点、采样、现场测试、样品制备、分析测 试、数据处理评价和监测报告等全过程实施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在监测服务完成时要出具符合计量认证要求的书面环境监测数据和结论报告,监测机构及其负责人 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2.2 实施地点:环评承接项目的所在地。
2.3 实施周期:自合同生效日起至2015年12月30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自然人投标;
3.2 具有独立法人单位;
3.3 必须是在辽宁省环保厅备案登记的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
3.4 具有计量认证合格证书;
3.5 具有完善的监测管理制度和质量管理体系;
3.6 对委托方的业务有指定的负责人和联系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5日至2015年11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 至16时30分,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辽宁省环保厅备案登记证明、 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1月25日9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3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六、开标
开标时间:2015年11月25日9时30分。
七、
联系人:李婷
电 话:18255141712
邮 箱:liting858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