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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2014年城区消防设施改造完善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15-11-05 234
核心提示:郑州市2014年城区消防设施改造完善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所属地区:河南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郑州市2014

郑州市2014年城区消防设施改造完善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河南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2014年城区消防设施改造完善工程已获得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出资比例:100%,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郑州市。

2.2资金来源:市财政。

2.3招标形式:公开招标。

2.4项目估算价:约100万元。

2.5招标范围:2014年郑州市市政道路新增消火栓20台、补装消火栓120台、补装消火栓零配件200台等施工(包工包料)。

2.6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合 格。

2.8 安全控制目标: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2.9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企业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与投标单位 签订了劳动合同,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社保(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以单位出具证明为准,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 表人章)等。

(3)业绩要求:2012年以来企业及项目经理各1个类似工程业绩,项目经理的业绩合同须显示拟派项目经理姓名,企业及项目经理业绩可重复。

(4)财务要求: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的财务报告(限定为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信誉要求:投标人保证本项目不转包、不违法分包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最 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出现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等问题(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近三年无重大合同争议纠纷引起的诉讼、仲裁、 违法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等(提供2012年以来投标人发生诉讼、仲裁情况)。

(6)其他要求:企业需提供所在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要求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在投标截止时间后)。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 报名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11月05日至2015年11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4.2报名携带资料:

1)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

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任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劳动合同、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5)企业及拟选派项目经理工程业绩证明(符合本公告3.1的规定);

6)不转包、不违法分包承诺书;

7)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出现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等问题证明。

以上资料报名时审验原件,留复印件一套存档(复印件逐页加盖本单位公章),以备检查。如报名人不按上述要求提交报名资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接到通知后5日内,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文件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送达招标文件规定的送达地点;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启兵

电 话:15375479413

邮 箱:liqibing07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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