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未来东岸华城二、三期供配电总承包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河南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建设地点:许昌市魏都区清潩河以东,八一路以南,八龙路以西,建安大道以北。
1.2建设规模及内容:许昌未来东岸华城二三期总建筑面积地上188641.52㎡、地下44466.39㎡,其中3#楼地上21560.35㎡和地下 551.80㎡、4#楼地上21952.98㎡和地下564.80㎡、5#楼地上21952.98㎡和地下564.80㎡、3#-5#底商地上 4780.58㎡、6#楼地上23459.39㎡和地下800.4㎡、7#楼地上20535.84㎡和地下718.6㎡、8#楼地上22286.21㎡和 地下780.22㎡、9#楼地上1964.47㎡、10#楼地上1964.47㎡、15#楼地上14974.29㎡和地下1141.35㎡、16#楼地上 10396.36㎡和地下822.34㎡、21#楼地上2458.69㎡、22#楼地上1646.52㎡、23#、27#、28 #楼地上2959.74㎡*3、24#楼地上1962.22㎡、25#、26#楼地上分别为2943.12㎡*2、30#车库地下40203.48㎡
3#-5#楼底商及住宅、6#-10#楼、15#楼、16#楼、21#-28#楼、30#车库的公用配电工程(包含表前接线)和专用配电工程(包含各主楼 地下室配电室配电箱入线电缆连接),其中30#车库变电站和15#楼地下室变电站包含所有的高低压工程。电表、配电设施的基础及预留、预埋、管线挖沟及线 管埋设。
1.3招标范围:涉及建设规模及内容的所有设计(带前期手续、设计图纸审核,设计成果需招标人认可)、材料和设备的采购、施工、高低压各种试验及检查和试运行(包含后期与供电部门的各种手续)、送电、移交。
1.4计划工期:150天
1.5质量目标: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质量验收规范,工程质量达到合格;
1.6标段划分:单一标段。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送变电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国家电监会管理部门颁发的承装叁级、承修叁级、承试肆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 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投标人需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如国税登记证副本未加盖有相关戳印的,需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
2.3施工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电力相关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4投标人须提供县(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有效的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
2.5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经理在201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2个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
2.6投标人近三年财务无亏损;
2.7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入期内,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2.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9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两个或 两个以上的申请人被证明存在关联关系或为一致行动人,包括但不限于不同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不同的申请人之间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公司关 系,或某一申请人的高管或高管的亲属为另一申请人的高管等可能会导致其在本次招投标活动中行动一致的情形。
3.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5日至2015年11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时至17:00时。 凭以下证件(均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参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等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被委托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登记证副本未加盖有相关戳印的,需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3)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无在建证明(投标单位出具加盖企业公章和法人章)、安全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业绩;
4)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有效期内);
5)企业类似业绩合同复印件(带原件);
3.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00 元,售后不退。
3.3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注:如报名人不按上述要求提交报名资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核查,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2月4日下午14:30。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李启兵
电 话:15375479413
邮 箱:liqibing0701@163.com
2015年11月5日